關于公布部分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陽光掛網采購的通知 蘇公易發〔2023〕153號
發布時間: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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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關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生產企業:
根據《關于開展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陽光掛網采購工作的通知》(蘇醫保發〔2020〕49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藥品(醫用耗材)掛網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公布第十批疫情防控綠色通道新冠病毒抗原檢測產品的函》(蘇價采中心械函〔2023〕47號)的要求,已按規定程序對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掛網采購產品進行了審核,現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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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醫保局醫用耗材政策咨詢電話
江蘇省第七、八輪醫用耗材接續采購申報未掛網的產品勾選后沒有數據,在無醫保碼里有數據,可以申報嗎
江蘇省第七、八輪醫用耗材接續采購申報未掛網的產品勾選后沒有數據怎么辦
江蘇省第七、八輪醫用耗材接續采購資質申報時間
江蘇省第七、八輪醫用耗材接續采購未掛網的產品可以參加嗎
南京市掛網產品 企業申請降價的都會標識為鼓勵是嗎?
江蘇不滿足省份數量掛網目錄的產品不顯示掛網價格了,那醫院端還能看到價格嗎?
南京同步省平臺的數據,可以申請目錄拆分嗎?
江蘇因為2年無交易撤網的產品1年后才能重新申報是針對的這條產品還是整個注冊證
南京平臺醫保對接調價同意的價格,會變成南京的掛網價嗎?
南京掛網產品怎么才會顯示鼓勵字樣?
南京同一條產品編碼里涉及多個20位碼的情況,應該怎么進行拆分?
江蘇承諾制掛網產品不顯示承諾價格了嗎
江蘇省第七、八輪醫用耗材接續,項目企業信息填報里面項目被授權人可以和基礎信息里面的不一致嗎
江蘇省第七、八輪醫用耗材接續,我們的生產許可證過期了有沒有影響,需要更新嗎
南京醫保對接調價,我們同意降價后,這個價格就會變成南京的掛網價是嗎
江蘇第七八輪帶量接續產品,我們掛網的時候多個規格型號放到了一條產品下面,可以拆分其中幾條申報嗎
江蘇那個2年內新注冊的產品 指的是自己公司的產品 還是全國的
南京,已經在南京專區有備案產品,省平臺承諾價掛網數據不會再同步進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