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醫療機構,相關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關于執行十二?。▍^、市)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鄂藥采聯辦〔2021〕11號),為確保2022年1月1日全省醫療機構按時執行十二省(區、市)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全省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駐鄂部隊醫療機構和自愿參與十二省(區、市)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
(二)十二?。▍^、市)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的生產企業(詳見附件1)。
(三)自愿參與十二?。▍^、市)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的配送,并在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平臺-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系統(www.hbyxjzcg.cn,以下簡稱:“省平臺”)已掛網的醫用耗材配送企業。
二、操作流程
(一)中選產品信息維護
中選企業登錄“省平臺”,進入“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系統-基礎數據庫系統”,選擇“省級聯盟數據比對”維護菜單。
對未在“省平臺”申報且屬于十二省骨科創傷類供應產品清單內產品的,按照格式要求填報相關code信息;對已在“省平臺”申報且屬于十二省骨科創傷類供應產品清單內產品的,企業可通過比對,確認選擇“已有組件編號”和“已有code編碼”(詳見操作手冊附件3)。
中選產品信息維護時間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
(二)網上維護配送關系
中選生產企業登陸“省平臺”,按中選品種自主選擇配送能力強、服務好、信譽度高的配送企業或自行配送;醫療機構按中選品種從中選生產企業勾選的配送企業中選擇為本機構配送中選產品的配送企業。
維護配送關系時間為: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24日。
(三)網上簽訂購銷合同
醫療機構勾選配送企業后,“省平臺”自動生成三方購銷合同模板(詳見合同范本附件3),由醫療機構對合同模板進行編輯,填寫約定采購量、協議有效期限等內容,合同編輯保存并確認后,經中選生產企業及其指定的配送企業依次對合同進行線上確認即完成購銷合同的簽訂(詳見操作手冊附件4)。
簽訂合同時間為: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24日。
(四)上傳購銷合同
完成“省平臺”網上簽訂購銷合同后,由生產企業或其指定的配送企業將經三方簽字、蓋章的紙質合同(PDF格式)上傳至“省平臺”。
三、執行時間
自2021年12月25日起,“省平臺”統一調整中選產品價格;自2022 年1月1日起,全省執行十二?。▍^、市)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帶量采購中選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十二?。▍^、市)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是確保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工作落地見效、鞏固成果的重要保障,各相關單位要切實提高認識,認真部署,確保按照時間節點完成各項工作。
(二)生產企業作為產品質量及供應保障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中選產品生產、供應、配送、使用全鏈條的監管。配送關系一旦確認,原則上不得隨意變更,確因配送企業履約和服務能力或合同約定的不可抗拒等原因,經醫療機構同意后方可解除。
(三)醫療機構、生產企業及其指定的配送企業在平等、自愿、誠信的基礎上嚴格、誠信履約。中選產品必須通過“省平臺”網上交易,嚴禁線下采購或線下采購非中選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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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購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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