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醫保辦〔2021〕2號
各有關醫藥企業:
根據《重慶市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實施辦法》(渝醫保發〔2020〕84號)要求,為加快推進我市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現就提交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以下簡稱信用承諾書)、失信信息報告、信用修復報告等相關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適用范圍
在重慶市范圍內,參與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掛網,以及公立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的非公立醫療機構開展備案采購的醫藥企業。醫藥企業包含藥品生產許可持有人、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企業、與生產企業具有委托代理關系的經銷企業,以及配送企業。其中,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包括境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指定的境內代理人。
二、工作安排
(一)信用承諾書的上傳
1.醫藥企業按照要求填寫信用承諾書,承諾企業名稱使用全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企業公章,承諾企業名稱和企業公章保持一致,轉換為PDF版本后,通過重慶藥品交易平臺于2021年2月28日之前簽署并上傳。對于未提交信用承諾書的醫藥企業,自4月1日起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標或掛網申請;自6月1日起,其已中標或掛網的醫藥產品,如有其他企業保障供應或有替代品滿足臨床需要的,應予撤網。
2.醫藥企業收到通知后,及時登錄重慶藥品交易平臺(網址:http://www.yjsds.com/),在“賬號管理”—“會員資料管理”—“賣方資質”或“配送資質”中下載信用承諾書,簽署后按要求上傳。
3.守信承諾不設固定有效期,存在以下情形的,醫藥企業需登錄重慶藥品交易平臺,在“賬號管理”—“會員資料管理”—“賣方資質”或“配送資質”中,及時主動重新簽署并上傳信用承諾書:①承諾方因資產重組、企業更名、生產許可持有關系改變或者其他導致投標掛網主體改變,需要變更承諾主體的;②承諾主體不變,承諾主體的法人代表變更的;③在本市已承諾但無掛網或中標藥品、醫用耗材,或所掛網或中標藥品、醫用耗材均無平臺采購記錄且超過1年的,再次申請投標掛網前應重新提交書面承諾;④確有必要重新作出書面承諾的其他情形。
以上具體操作步驟詳見附件“信用承諾書操作手冊”。
(二)失信信息的報告
醫藥企業是失信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自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印發之日(2020年8月28日)起,發生《醫藥價格和招采事項目錄清單(2020版)》所列事項,案件事實發生在本市,醫藥企業應自法院判決或部門行政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30日(本通知稱“日”均指自然日)內向重慶市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監督指導中心(以下簡稱市價格招采中心)提供書面報告。
(三)信用修復的報告
1.認定事實不清或認定事實錯誤,相關司法判決、行政處罰決定被依法撤銷的,涉事企業可向市價格招采中心提出書面申請信用修復報告。
2.醫藥企業發生主動修復信用行為可向市價格招采中心提出書面申請信用修復報告,包括修復措施針對的失信事項、修復措施的具體內容、修復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效果等。
三、工作要求
企業守信承諾、采集記錄失信信息、失信行為信用評級、失信責任分級處置、醫藥企業信用修復等,按照《重慶市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實施辦法》(渝醫保發〔2020〕84號)要求執行。
四、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青松路31號
重慶市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監督指導中心聯系電話:023—88975360
重慶藥品交易平臺咨詢電話:4000392233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