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醫保辦發〔2024〕26號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省級公立醫療機構,省藥品采購中心,各有關企業: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在醫療保障服務領域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通知》(醫保發〔2024〕2號)和《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服務規范(1.0版)》(醫保辦發〔2024〕1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價格招采經辦服務,提升藥品和醫用耗材常態掛網工作質效,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青海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增補掛網申報系統全年開放,符合青海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規范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青醫保局發〔2023〕53號)中明確的掛網采購范圍產品由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結合臨床使用需求在招采子系統提交掛網需求后,企業可隨時登錄招采子系統,按要求申報相關資質材料及掛網價格,省藥品采購中心每月5日(如遇節假日順延)集中受理核驗企業提交的藥品和醫用耗材掛網申請,經公示、公布等流程后,開通網上采購資格,全流程服務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原則上每月公布執行不少于一批。
??二、辦理流程
??(一)藥品掛網。各企業登錄青海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耗材一體化管理系統,進入“基礎管理-藥品委托授權管理-藥品招標管理”維護產品資質、申報掛網價格,審核通過,經公示公布后執行,全流程線上辦理。
??(二)醫用耗材掛網。各企業登錄青海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耗材一體化管理系統,進入“基礎管理-耗材委托授權管理-耗材招標管理”維護產品資質,申報掛網價格,審核通過,經公示公布后執行,全流程線上辦理。
??三、有關要求
??(一)企業應按要求如實提交企業和產品資質、掛網價格等信息,并對每個產品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承諾。其中申報的掛網價格實行動態管理,產品掛網期間在其他省級醫藥采購平臺掛網價(含實際交易價格)低于我省掛網價格的企業應主動開展價格聯動,并于30天內向省藥品采購中心提出價格調整申請,省藥品采購中心及時調整掛網價格。企業未按要求如實申報或由他人投訴,經查證涉及提供虛假證明資料、選擇性提供材料或采取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掛網資格的,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相關規定處理。
??(二)省藥品采購中心審核確認企業提交的資料信息,對資料信息齊全、符合政策要求、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即時受理;對資料不齊全、不符合政策要求、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寫內容不完整的,將通過省招采子系統一次性告知不通過原因。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5日起執行。
??聯系方式:0971—6115291(藥品)
??0971—6121252(醫用耗材)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