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縣(區)醫療保障局,全市各公立醫療機構: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關藥品耗材采購和價格監測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2〕36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積極做好藥品醫用耗材重點物資儲備。各醫療機構要做好藥品醫用耗材儲備,切實保障新冠病人救治所需。一要擴展采購渠道,增加院內救治藥品目錄,進一步提高新冠救治藥品、短缺藥、常用藥、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等重點物資保障水平,切實做到應備盡備。二要滿足重癥、高風險、婦兒病人和老年患者治療需要,做好急搶救藥品的儲備。三要充分發揮中醫藥治療特色,做好中成藥和中藥飲片的儲備。四要做好春節前日常藥品的儲備,因部分藥品生產配送企業停工停產,物流運輸困難,各醫療機構應提前做好日常藥品醫用耗材儲備工作,確保歲末年初病人所需。
二、及時做好自主采購備案工作。各醫療機構線下采購應按照公平原則協商確定采購價格,及時將相關采購信息上傳至廣東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并備注線下采購原因。
三、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各醫療機構應主動與藥品耗材生產和配送企業加強信息互通互享、通力配合,共同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間藥品、醫用耗材供應保障各項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潮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