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藥品、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分類掛網采購工作細則(暫行)》和《關于常態化開展藥品和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及價格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區招采子系統截至2022年12月30日前提交的陽光掛網藥品、醫用耗材動態調整申請,針對無異議產品已審核處理完畢,現對處理情況進行公示,部分醫用耗材價格調整申請仍需進一步核查,待處理結果確定后另行公示。
一、公示時間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5日。
二、公示內容
自治區招采子系統2022年第二批陽光掛網藥品、醫用耗材動態調整處理情況(詳見系統內公示)。
三、公示信息查看方式
(一)相關企業可登錄“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在“動態調整”—“掛網狀態和價格動態調整公示”中查看公示信息。
(二)公示內容包括產品信息、價格信息和審核不通過原因等。
四、相關要求
(一)公示期間,如對公示信息有異議,在線上提交質疑材料。自公示之日起通過系統內的“動態調整”—“動態調整投訴”模塊上傳相關資料。因本企業產品被質疑提出澄清的須在受到質疑的3天內通過系統相應模塊上傳證明資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規定時間在系統內提交澄清的,視為認同被質疑內容。質疑系長期行為,公示期滿后仍可提出質疑。
(二)質疑企業必須提交充分的質疑材料,應包含企業自擬的質疑函(須體現產品信息、醫保編碼、質疑理由等),后附相關證明材料,涉及價格問題的須提交相應省級采購平臺中標/掛網價格截圖或結果公告等(須包含價格信息和截圖當前系統時間)。質疑材料在系統中只可提交1次,材料務必詳實、準確、完整。
(三)請有關企業在公示期內認真核實相關信息,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有效、有合理依據,嚴禁進行惡意質疑,如經發現,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五、聯系方式
0991-3552057 、3552039
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