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療機構、生產(供應)企業、配送企業:
? ? ?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浙江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基礎庫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藥采〔2020〕3號)和《浙江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產品動態調整改革方案》(浙醫保發〔2021〕10號)文件要求,浙江省“智慧醫保”招采子系統功能日益完善,為優化業務流程,現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 ? ? ??一、配送企業報名
? ? ? ??配送企業應通過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https://zhyb.ybj.zj.gov.cn)填報企業信息進行注冊,注冊完成后使用單位賬號登錄,點擊“角色認證”認證配送企業,點擊“招采企業服務”-“用戶基礎設置”菜單,填寫企業信息并提交(審核不超過7個工作日),企業無須現場遞交紙質材料,所有操作均在線完成(詳見附件)。
? ? ? ??二、相關要求
? ? ? ??醫療機構對應申報的產品完成掛網后,須在半年內有采購記錄,采購記錄以前20位國家醫用耗材編碼統計,中心將對采購情況加強監測。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