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關于開展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療器械公開議價工作的通知》(滬藥事〔2017〕58號)和2021年8月發布的《關于部分醫療器械編碼有關情況的公示》,對于半年內沒有采購量的醫療器械自2021年9月29日起暫停采購資格。
如醫療機構對已暫停采購資格的醫療器械確有采購需求的,可向市藥事所提交加蓋醫療機構公章的書面申請文件,市藥事所受理申請并審核通過后,予以開放議價采購,且只有當遞交申請的醫療機構完成議價并實際采購以后,其他醫療機構方可進行議價、采購。
特此通知。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