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醫療保障局,各師市醫療保障局,各有關醫療機構,各有關生產企業: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醫保發〔2022〕27號)和《關于做好口腔種植價格專項治理落地執行工作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3〕39號)要求,為全面落實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綜合措施,保障廣大患者及時享受改革成果。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機構范圍
已填報意向采購量的自治區及兵團所有醫療機構,鼓勵其他開展口腔種植服務的社會辦醫療機構主動參與(以下簡稱醫療機構)。
(二)采購范圍
1.口腔種植體系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品種清單(詳見附件1)。
2.牙冠耗材聯動掛網產品(詳見兵地招采系統內掛網產品)。
二、采購方式
全區范圍內所有參與報量的醫療機構均須通過自治區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網址:https://fuwu.xjylbz.cn/#/Index)按規定采購使用中選產品。全兵團范圍內所有參與報量的醫療機構均須通過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療保障局網上服務大廳-招采系統(https://gwt.xjbtylbz.cn/hallEnter/#/)按規定采購使用中選產品。屬地醫保部門督導醫療機構及時維護更新信息系統內產品信息,確保中選產品的采購和醫保結算準確。
三、執行時間和采購周期
(一)執行時間:2023年4月20日起,三方合同簽訂過渡時間延至5月20日。
(二)采購周期:采購周期為3年。采購周期內,每年簽訂采購協議。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請相關采購主體在4月17日前做好有關產品的備貨工作,確保中選產品配送入院。
四、掛網和采購
(一)口腔種植體系統
兵地集中采購平臺按照省際聯盟口腔種植體中選結果做好產品掛網工作,未獲得國家醫保編碼的產品盡快申請編碼,獲取編碼后及時向兵地集中采購機構申請增補。各中選企業于4月18日前完成配送關系建立,種植體和修復基臺配送企業一致,積極響應醫療機構發起的三方合同。醫療機構在使用口腔種植體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系統時,可在同一中選產品系統內根據臨床需要選擇不同規格、型號的部件組套使用。種植體和修復基臺按協議采購量執行采購,配件包不計入協議采購量。配件包按實際需要決定是否使用,如需使用,則按中選產品系統內該部件的中選價格采購。醫療機構使用非專用的動力工具費用、配套工具產生的清洗消毒等相關費用,按規定由醫療機構承擔。原則上中選的種植體和修復基臺應組套采購,因臨床需要按部件單獨采購的,可按部件采購。采購協議量完成情況,將以同一產品系統的種植體和修復基臺(比例為1:1)實際采購完成的套數進行統計。
如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在《口腔種植體系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LM-OI-2022-1)》發布前已有協議,同一產品系統原協議約定價格低于中選價格的,可繼續執行原協議約定的價格。非中選口腔種植體系統產品中包含中選產品部件的,按該部件的中選價格掛網,生產企業須主動申報調整價格,其他部件將結合實際交易價格設定掛網價格高線,引導相關企業逐步將價格調整至合理水平。
(二)單牙種植用全瓷牙冠
牙冠耗材掛網以價格聯動方式開展,四川省醫療保障局已對單牙種植用全瓷牙冠開展競價掛網,平均入圍價327元,最高入圍價656元。根據四川省牙冠產品入圍情況,牙冠分為三類:一類屬于四川省單牙種植用全瓷牙冠的入圍產品,兵地集中采購平臺聯動四川省入圍價格直接掛網采購;二類屬于與四川省牙冠入圍產品使用同一原材料的牙冠耗材,加工企業按照不高于四川省同一原材料耗材入圍最高價申報掛網采購;三是屬于其他牙冠產品,由加工企業按照不高于其他省該產品競價掛網結果最高價進行申報掛網采購。醫療機構自行加工制作牙冠的,可按照適當的成本回收率,參照聯動掛網結果自主確定價格并按規定掛網。其他類型牙冠參照單牙種植用全瓷牙冠的價格掛網采購。
已獲取國家醫保編碼的牙冠類耗材可按照分類在兵地集中采購系統內操作,未獲得國家醫保編碼的產品應盡快申請醫保編碼,并及時向兵地集中采購機構申請增補掛網。如醫療機構實際使用的牙冠耗材價格低于掛網價格,須在兵地集中采購系統內申報價格質疑,按實際采購價格線上采購。
五、相關工作安排
(一)嚴格執行三方協議
嚴格落實由生產企業自主選定配送企業的要求,醫療機構、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簽訂三方購銷協議,協議期內優先使用中選產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完成約定采購量后,醫療機構仍應優先使用中選品種。約定采購量內的產品,因企業原因不能及時配送影響臨床使用的,醫療機構在與中選企業充分溝通后,可臨時選擇價格適宜的其他中選產品。在確保中選產品協議采購量完成的前提下,可結合臨床使用實際,在采購平臺適量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口腔種植體產品。醫療機構采購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自收到貨物后應及時驗貨入庫,并將相關信息上傳采購平臺。結算周期內醫療機構與企業應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任何一方不得以費用控制、使用產品規格數量限制及配送企業開戶等為由影響中選產品的采購和使用。
(二)保證質量和供應
中選企業是產品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執行質量和供應入圍標準,堅決防范因價格下降而降低產品質量的行為。中選企業、配送企業要按醫療機構需求及時配送中選產品、提供手術專用工具和伴隨服務,保障臨床使用。確保在采購周期內滿足市場約定采購量需求,并按照合同進行應急儲備、庫存和產能報告。對執行中不能保障質量等行為,采取賠償、懲戒、退出、備選和應急保障措施,確保患者使用安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保障供應問題造成采購協議無法正常履行的,中選企業、配送企業應承擔相應責任并被視為失信行為。
(三)落實口腔種植價格專項治理要求
兵地范圍內公立醫療機構要全面落實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種植體集中帶量采購、牙冠競價掛網“三位一體”的綜合治理措施。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要積極響應“三位一體”綜合治理措施。醫療機構要規范收費行為,實行醫療服務、種植體,牙冠分開收費,明碼標價。公立醫療機構的種植體系統和牙冠耗材按掛網價格“零差率”向患者收費;引導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的種植體系統和牙冠耗材按“零差率”銷售;鼓勵非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少加價或不加價銷售種植體系統和牙冠耗材。倡導各類醫療機構在落實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全流程調控價格的前提下,向患者提供優質醫療服務,通過技術勞務價值獲得回報。
(四)強化采購使用日常監測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監督指導,按照“每月監測、年度考核”要求,對醫療機構執行協議采購量進度和回款情況開展監測和督導,并納入公立醫療機構考核和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考核,考核結果與集采結余留用資金掛鉤,確保帶量采購進度按期完成。加強部門統籌聯動,監測中選企業履約情況,包括產品供應、配送、專用工具以及伴隨服務提供情況,將不能良好履約和因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中選企業和經營企業納入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記錄,并根據嚴重程度予以相應懲戒。自治區、兵團醫療保障局將加強對平臺數據的監測分析,定期通報完成進度等情況。
(五)開展專項治理“回頭看”
6月份起,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組織開展口腔種植專項治理“回頭看”,重點檢查本區域內價格排名靠前、群眾投訴舉報較多的醫療機構。針對承諾參與專項治理的醫療機構,重點關注其是否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目標和新制定的醫療服務價格水平、是否對種植體和牙冠耗材實行明碼標價、是否存在植骨服務量異常增長等情形,對存在問題的醫療機構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復收費、價格欺詐、虛假宣傳、以次充好等違法違規線索,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及時協調溝通,及時解決。
(六)加強政策宣傳引導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深刻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講明政策要求和實施安排,確保通知到位、宣講到位。要組織口腔種植醫療機構主動在本機構醒目區域公布口腔種植醫療服務調控目標、種植體、牙冠中選價格和咨詢電話,同時公示出實際收費標準,方便患者比對,接受患者監督。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部署將致口腔種植患者和醫療機構的一封信(附件2、3)張貼在醫療機構收費窗口并發放給患者。4月20日起,要在官方網站醒目位置長期公布本區域口腔種植醫療機構名單,包括醫療機構信息(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是否參與專項治理、簽署全流程調控承諾函、使用中選種植體系統和牙冠、對外公示等,為患者提供就醫指引,對不接受全流程調控的醫療機構,要使用一定的警示標識等方式提示價格風險。要同步公開投訴舉報渠道,接受患者對醫療機構價格和收費問題的反饋,并及時糾正不當價格行為。從醫療機構和患者端雙向打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及時回應關切,合理引導預期,努力營造改革的良好氛圍。
執行中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自治區、兵團醫療保障局報告。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兵團醫療保障局
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