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關于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商報名審核工作流程變更的通知
各配送商: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簡政放權的要求,縮短合格配送商申報周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業辦事成本,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2015年版)》、《2012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工作方案》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對建議變更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商報名審核方式的復函》(桂食藥監藥流函〔2017〕54號)的要求,現對藥品和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配送商報名審批工作流程變更如下:
一、各配送商將報名材料遞交我中心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部(以下簡稱“藥械采購部”)后,由藥械采購部進行資料審核,對報名材料完備的企業予以公示,在7天公示期內如有企業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可提出申訴投訴。
二、對公示期滿后無申訴投訴的配送商,由藥械采購部將其作為藥品或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配送商予以公布,并定期抄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涉及申訴投訴的配送商,待澄清、查證相關問題完畢后做出處理。
三、配送企業對所遞交的資質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所遞交的資質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實的,依照《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2015年版)》或《2012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工作方案》有關規定處理。
四、配送商報名須知
(一)報名時間:每月的第3個工作周,其余時間原則上不受理。
(二)報名條件、方式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網首頁的“辦事指南”。
(三)報名材料遞交地址:廣西南寧市桃源路3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桃源辦公區二樓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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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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