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資源藥采函〔2023〕128號
各醫療機構,有關醫用耗材生產企業: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21〕48號)和《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做好醫用耗材陽光掛網材料申報工作的通知》,現將2023年3月份我省醫療機構申報的醫用耗材(含體外診斷試劑)增補掛網產品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一、公示時間:2023年4月27日-5月6日。
二、公示期間,請申報醫療機構認真核對公示信息,核實是否為本醫療機構臨床需求,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將質疑材料發送至hnggzysjfh@163.com。增補掛網產品經公示無異議后,未維護產品信息的試劑生產企業登錄省醫藥采購平臺新版入口,進入“試劑基礎庫”,打開“試劑產品管理” -“試劑產品新增” 菜單,維護相關資質材料,并填報全國各省(區、市)醫藥招標采購平臺的中標(掛網)價,無中標(掛網)價的,填寫該醫用耗材在全國各公立醫療機構6個月內最低有效交易價。
三、此次申報的產品需求清單中,部分醫療機構未簽署醫用耗材管理委員會審議意見或未加蓋醫療機構公章,相關醫療機構可在申報界面查看不符合申報要求意見反饋。請各級醫療機構嚴把準入標準,按要求申報。????
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