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和《關于開展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療器械公開議價工作的通知》(滬藥事〔2017〕58號)要求,為進一步探索以市場為導向的醫療器械價格管理新機制,不斷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現就完善醫療器械議價全過程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醫療機構與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議價過程中,按照“綠線參考,黃線提醒,紅線攔截”方式,增加紅黃綠線提醒機制。
(一)議價參考(綠線):采用前三個月有采購的同產品(同醫保編碼)本市同級別(醫保支付級別)醫療機構議價最低價。
(二)議價提醒(黃線):議價結果高于黃線的,系統提醒。黃線包括:①同類產品(本市醫療器械四級目錄最細分類下)本市醫療機構現行議價最高價;②原議價的價格。
(三)議價鎖定(紅線):議價結果高于紅線的,系統議價鎖定,議價無法通過。采用外省市最高采購價作為紅線(有五省市省級價格的,不參考十省市價格;有省級價格的,不參考地市級價格)。
二、對于議價結果頻繁超黃線的醫院,藥事所將定期向醫療機構發放質詢函,醫療機構限期提供情況說明。必要時,將有關情況報送相關監督部門啟動約談機制。
三、原議價結果高于紅線的,醫療機構需在45天內與終端供貨企業重新議價,如未重新議價或重新議價的結果仍不能降低到紅線以內的,藥事所將暫停該編碼在該醫療機構的采購資格。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0日執行。
本通知最終解釋權歸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