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經營企業: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內醫保辦發〔2019〕41號)和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全市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增補工作的通知》(呼醫保辦發[2020]4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轄區醫療機構需求,開展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增補工作。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障局組織相關專家對各二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初審并遴選報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配送的企業申報材料進行了復審,現將審核通過結果(見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1年1月25日至2月2日。
二、公示單位: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障局。
三、公示要求
1.如有情況反應請以書面、電話或來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見單位反映。
2.反映人必須用真實姓名,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
3.受理人員對反映人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對反映可能影響公平、公正、公開的問題,將認真調查核實。
四、申(投)訴電話:0471-2949258
特此公示
?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