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分類掛網采購工作細則(暫行)》(以下簡稱:分類掛網細則)要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自治區集中采購平臺)已針對“國家談判藥品及仿制藥”、“短缺藥品”和“創新藥品”有關操作功能進行優化完善。現對相關功能上線操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國家談判藥品及仿制藥的新增與自主降價
獲得國家醫保藥品編碼的國家談判藥品及仿制藥未納入自治區集中采購平臺的,可在自治區集中采購平臺“分類掛網申報管理”模塊“國談仿制藥申報”菜單下進行產品申報,具體操作詳見平臺操作幫助。企業須上傳相關價格及國談證明材料等,并填報符合要求的產品價格。申報功能長期開放,每月末進行審核。
獲得國家醫保藥品編碼的未掛網國談競價藥品(必須為列入“報價企業名單”的產品),亦通過自治區集中采購平臺分類掛網申報管理”模塊“國家談判藥申報”菜單進行產品申報,申報時須點選“競價”按鈕。
根據分類掛網細則規定,自愿參與陽光掛網的國家談判藥品同通用名仿制藥仍須遵守陽光掛網申報價格要求。此前已在平臺陽光掛網的相關產品如需變更采購項目,請自行操作“陽光掛網”項目撤網,完成后可在“國談仿制藥申報”菜單下進行申報。
已在自治區集中采購平臺的國家談判藥品及仿制藥如需自主降價,可在系統現有的動態調整功能中申請下調價格。
????二、短缺藥品掛網
列入國家和自治區短缺藥品清單并獲得國家醫保藥品編碼的未掛網產品,可在自治區集中采購平臺“分類掛網申報管理”模塊“短缺藥申報”菜單下進行短缺藥品掛網申報,具體操作詳見平臺操作幫助。企業須上傳“供貨穩價承諾書”(詳見附件)及短缺藥品清單等證明材料,填報符合要求的產品價格。申報功能長期開放,每月末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產品由醫療機構在不高于掛網價格基礎上開展議價采購。
自愿參與陽光掛網的短缺藥品仍須遵守陽光掛網申報價格要求。
三、?創新藥品掛網
符合分類掛網細則“創新藥品”要求的獲得國家醫保藥品編碼的產品可通過自治區集中采購平臺“分類掛網申報管理”模塊“創新藥申報”菜單下進行申報,具體操作詳見平臺操作幫助。按照創新藥品首發價格相關規定,產品須獲得首發價格后方可在自治區集中采購平臺完成掛網。
四、?功能上線時間
短缺藥品、創新藥品和國家談判藥品及仿制藥新增申報相關功能模塊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即可啟用。
五、聯系方式
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991-3552057?????? ?0991-3552039?
?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