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資源藥采函〔2023〕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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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醫用耗材生產企業: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 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確定2023年第一批修訂和轉歸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豫醫保辦〔2023〕12號)和河南省醫保局《關于價格和醫保準入談判相關耗材掛網的函》,結合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涉及醫用耗材價格和醫保準入談判結果,現就相關醫用耗材掛網采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通過準入談判的醫用耗材,未掛網的產品企業可直接申報掛網。申報方式:生產企業登錄河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新版入口,進入“耗材基礎庫”,打開“耗材產品管理”?-“耗材產品新增”?菜單進行申報。已掛網產品無需重復申報,但需在“耗材交易”?-“河南省掛網交易目錄”? -“生產企業維護規格型號”?欄目,按照附件1規格型號進行勾選維護。我中心將以承諾價形式按照談判價格在河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上直接掛網,如相關醫用耗材有新的全國最低價產生,企業應主動在我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提交降價申請。
二、對不參加或未通過準入談判的醫用耗材,談判結果執行一年內,在河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已掛網的予以撤網,未掛網的不予辦理掛網申請。醫療機構確需使用談判未通過產品的,由醫療機構自主與生產供應企業議定采購價格,在河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進行備案采購。
三、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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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