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藥品、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分類掛網采購工作細則(暫行)》要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自治區集中采購平臺)將每年定期對出現質量問題、停產、注銷、長期無銷售的掛網藥品、醫用耗材,予以清理、撤銷掛網。由集中采購平臺定期撤銷掛網的產品,自撤網生效日起2年內不接受再次掛網申請,不得參與兵地牽頭組織的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
現將截至2023年3月15日,自治區集中采購平臺陽光掛網執行1年(含)以上無交易記錄的藥品、醫用耗材產品予以公布(詳見附件),請相關企業關注掛網產品交易情況??紤]疫情等因素影響,陽光掛網產品定期調整工作將于6月1日啟動,全面開展清理、撤銷掛網。
特此通知。
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