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關于建立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重點品種動態帶量采購工作機制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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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江蘇省關于建立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重點品種動態帶量采購工作機制的通知
各設區市衛生計生委、委直屬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降低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虛高價格,從源頭上防范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案件的發生,按照省紀委全面從嚴治黨專責監督意見整改工作要求,經省藥品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討論,決定在全省建立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重點品種動態帶量采購工作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以整治醫藥購銷領域突出問題為重點,以構建源頭防控機制為目標,通過開展重點品種動態帶量采購工作,進一步降低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虛高價格,規范醫療衛生機構購銷行為,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費用負擔。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實行一個平臺、量價掛鉤、招采合一;堅持在保障臨床供應的基礎上,發揮帶量采購優勢,降低產品虛高價格;堅持全過程綜合監管,嚴格集中采購工作程序,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三、品種選擇。有重點地選擇采購金額大、臨床使用量增幅超常的品種。
四、組織實施。重點品種動態帶量采購工作原則上每半年組織一次。由省藥品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納入動態帶量采購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的具體品種。省藥品集中采購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和評審監督委員會會同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省交易中心)開展帶量采購相關工作。具體事項流程參照《2014年江蘇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和《2015年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的規定執行。
五、采購方式。以省為單位與相關省級入圍企業進行議價采購。相關企業根據省交易中心提供的全省醫療衛生機構采購使用總量,按照量價掛鉤原則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價。企業需承諾報價不高于本企業該產品在全國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現執行的省級中標(入圍)價格中的最低價。在企業報價的基礎上,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組遵循量價掛鉤、公平合理的原則,與企業進行價格談判(具體談判規則另行制定)。
六、采購與配送。經省價格談判確定的帶量采購價格即為全省醫療衛生機構的實際采購價,不作為省級入圍價,各市不再組織價格談判,禁止醫療衛生機構與企業進行“二次議價”。帶量采購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的配送選擇等事項按照《2014年江蘇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和《2015年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有關規定執行。
七、管理與監督
(一)加強組織領導。組織開展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重點品種動態帶量采購工作,目的是為了進一步規范醫療衛生機構的采購行為,降低產品虛高價格,減輕患者費用負擔。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按照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共同做好重點品種動態帶量采購全流程各項工作。各設區市要按照要求積極配合做好帶量采購結果的執行工作。
(二)堅持公開透明。重點品種動態帶量采購工作涉及各方面利益調整,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力大,各地各單位要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及時妥善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評審委員會和省交易中心要密切配合,嚴格按談判規則開展相關工作,確保重點品種動態帶量采購全過程公平公正,程序規范。
(三)嚴格監督管理。各地各單位要建立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采購使用全流程閉環監管體系,加大醫務人員合理使用的培訓考核力度,建立處方點評和醫師約談制度,對不規范不合理行為及時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予以嚴肅追責問責。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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