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落實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內醫保辦字〔2023〕136號)文件要求,現就我區執行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中選產品掛網。
1.中選清單內產品已在我區掛網的,由自治區統一按中選價格納入“肝功試劑集中帶量采購”項目(見附件1)。原“試劑限價采購”掛網產品在中選結果執行后,將暫停掛網(見附件2)。
2.中選清單內產品未在我區掛網的,生產企業通過招采子系統自主維護信息,按照中選價格申報掛網,由自治區統一納入“肝功試劑集中帶量采購”項目(見附件1)。
3.中選清單內產品新增中選規格,由生產企業向聯采辦提出申請,自治區按照聯采辦新增目錄統一維護。非中選規格(如質控品和校準品等),生產企業通過網上業務辦理模塊申請恢復交易,無需新增申報。
(二)企業注冊及認證。未注冊及認證的機構登錄招采子系統注冊賬號。中選企業自主選擇配送企業,生產企業在建立帶量配送關系菜單導入配送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導入后配送企業進行注冊認證,系統內已有用戶名的配送企業無需注冊認證。
(三)建立配送關系。中選企業、配送企業登錄招采子系統,按照系統內操作手冊及時建立配送關系。
(四)簽訂三方協議。中選企業、配送企業、醫療機構登錄招采子系統簽訂三方協議,簽訂時間:2023年9月9日至26日。
三、工作要求
請各相關單位提前做好品種備貨和調換,確保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在我區順利執行。本通知其他未盡事宜,請按照《關于落實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及采購協議約定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