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藥品、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醫保辦發〔2020〕59號)要求,我中心于2021年1月12日發布了《關于做好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又兩次發布溫馨提示督促有關企業盡快完成承諾書上傳。截止目前,仍有少數生產、經營(配送)企業沒有上傳信用承諾書。
根據有關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對于未提交信用承諾書的生產企業,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標或者掛網申請;自2021年6月1日起,其已中標或掛網的醫藥產品,如有其他企業保障供應或有替代品滿足臨床需要的,予以撤網處理,對于未提交信用承諾書的藥品、耗材經營(配送)企業,將影響在我省的網上交易資格。
請有關企業高度重視,按照要求盡快上傳《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醫療機構也要督促有產品交易的相關企業及時提交《承諾書》,以免影響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供應。
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