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降低醫藥企業交易成本,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省醫保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河南省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明確要求,“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貨款,從交貨驗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過30天”。但近年來,醫藥企業普遍反映醫療機構存在拖欠藥品、醫用耗材貨款問題。貨款拖欠問題不僅給醫藥企業帶來了巨大的資金周轉壓力,還推高了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增加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提出要“推進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36號)進一步明確要求各地“十四五”期間推進并規范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
(三)醫保局成立以來,國家和我省大力推進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改革。通過“以量換價、量價掛鉤”擠壓了藥品醫用耗材價格虛高水分,中選產品價格大幅下降,群眾收益明顯。為降低中選企業交易成本,國家明確規定,醫療機構要按采購合同與企業及時結清集采中選產品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我省大部分醫療機構能夠嚴格落實政策,按時回款,但仍有少部分醫療機構存在集采中選產品貨款拖欠問題。
二、主要內容
(一)基本原則
1.統一標準,聯動實施。實施方案明確了直接結算工作要做到全省一盤棋,全省統一直接結算工作實施范圍、結算賬戶、結算流程、直接結算系統。
2.屬地管理,分級結算。實施方案明確了駐鄭省管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在鄭三級醫療機構)中選產品貨款由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結算,其他醫療機構按屬地化管理原則由所屬醫保經辦機構結算。
3.積極穩妥,分步推進。實施方案明確了直接結算首先從中選藥品著手,在各統籌地區選擇部分醫療機構和醫藥企業開展試點,通過試點逐步改進完善,適時將醫用耗材納入直接結算范圍,逐步全省推行。
(二)實施范圍
實施方案明確了直接結算品種范圍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和備選產品,其他藥品和醫用耗材貨款不屬于直接結算范圍,仍由醫療機構與醫藥企業自行結算。
(三)主要任務
1.設立結算賬戶。實施方案明確了直接結算子賬戶在各統籌區醫保基金支出戶下設立,并規定了直接結算子賬戶的用途和資金申請流程。
2.統一結算規程。實施方案明確了直接結算規程,醫保部門根據醫藥企業和醫療機構方確認后的中選產品貨款結算數據,月底前通過直接結算子賬戶向醫藥企業撥付中選產品貨款,并從相關醫療機構的醫保結算款中抵扣。同時,規定了對于不足以抵扣部分由醫療機構及時返還。同時,對于醫療機構退換貨等產生的貨款也進行了規定。
(四)進度安排
按照試點方案“積極穩妥,分步推進”的基本原則,明確了我省自2024年4月實施直接結算工作,各統籌地區選擇1家三級醫療機構和部分醫藥企業從中選藥品著手作為試點,根據試點運行情況,逐步擴大范圍,并適時在全省推行。同時對于中選產品醫保基金預付也進行了規定。
(五)保障措施
1.規范協議管理。實施方案明確了協議管理分為三個方面,一是醫療機構向所屬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出具直接結算委托書;二是接結算工作納入各地醫保定點服務協議管理;三是組織醫療機構、中選企業和醫藥配送企業簽訂補充購銷協議。通過協議管理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
2.統一平臺建設。實施方案明確了直接結算系統在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建設,并與基金財務管理子系統、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實現數據互聯互通。直接結算全流程通過直接結算系統操作,全程留痕、全程監管。
3.明確任務分工。實施方案明確了醫藥企業、醫療機構、醫保經辦機構的任務分工。
4.加強監督管理。實施方案明確了各地醫保行政部門、省醫療保障服務中心、省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服務中心在直接結算監督管理中的角色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