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專項集中采購實施方案》要求,我省決定開展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產品專項集中采購工作,歡迎符合要求的企業參與申報。
一、采購品種
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盒,不區分檢測方法。
二、企業范圍
經國家藥監局批準,已取得本次采購相關試劑產品合法資質的生產企業均可申報參加,申報企業須具有持續生產能力并保障供應。進口試劑生產企業在中國境內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國內總代理視同生產企業。
三、醫療機構范圍
符合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要求的醫療機構。
四、采購周期
采購周期原則上為1年。采購周期內,中選企業在省級(含省際聯盟)集中采購產生新的更低中選價格的,應于1個月內向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請,進行價格聯動。
五、中選規則
企業按注冊證產品1人份價格進行申報,申報價格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確定為中選產品。
(一)最高有效申報價格不高于10元/人份;
(二)申報價格不高于已開展省級(含省際聯盟)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的價格。
六、結果執行
(一)掛網采購。中選結果在省藥械采購平臺掛網,醫療機構按中選價格通過采購平臺與中選企業網上交易。采購周期內,中選企業新生產的新冠抗原檢測試劑,可參照中選產品價格由企業申請掛網,本次集中采購未中選企業不納入掛網采購范圍。
(二)供應配送。中選企業是試劑生產、供應、配送的第一責任人,中選企業可直接向醫療機構供應,也可委托具備資質的配送企業承擔供應配送任務,并對配送企業的配送和違規行為負責。中選企業必須保證試劑配送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并及時、足量、保質供應。中選企業、中選企業委托的配送企業必須按中選價格供應,不得另行收取配送費等額外用。
七、申報材料填報及提交
(一)申報材料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件1)
2.申報產品醫療器械注冊證及產品說明書
3.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專項集中采購產品申報表(附件2)
申報材料均須加蓋公章,線上遞交可提供電子掃描件,產品申報表須另附EXCEL電子版。
(二)申報材料提交時間及方式
1.提交時間:2022年3月23日9時至2022年3月24日17時。
2.提交方式:企業可在規定時間內,現場遞交申報資料或將申報資料發送至sxshccgxg@163.com(發送名稱:抗原試劑+企業全稱),逾期不再受理。
3.聯系地址及方式
聯系地址: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區長安北路14號)502室。
聯系電話:029-88661308。
服務時間:8:30-11:30,14:0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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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