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醫保字〔2023〕3號
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口腔種植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醫保發〔2022〕27號)和《關于回復上海、江蘇、廣東等10省份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工作報告意見的函》(醫保價采函〔2023〕4號)要求,現將公布實施口腔種植類醫療服務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市兩級按照要求制定了單顆常規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目標。在昌省直醫療機構調控目標為4300元,預留彈性空間后實際4200元;符合放寬調控目標的醫療機構(南昌大學附屬口腔醫院)為4600元,放寬比例為10%,放寬部分主要在種植體植入和牙冠置入兩個項目的價格水平上體現,預留彈性空間后實際4500元。各設區市的三級、二級及以下調控目標詳見附件1。
二、按照《江西省醫療保障局、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規范整合口腔種植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贛醫保字〔2022〕35號)的要求,制定了在昌省直醫療機構的項目價格,詳見附件2。各設區市要按照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權限,履行醫療服務價格重要事項報告后及時公布實施本地區項目價格。
三、做好專項治理的落地實施。各設區市要嚴格執行既定的調控目標,規范調控目標內的服務構成,防止醫療機構另立名目收費。指導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公示本院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及單顆常規種植的全流程費用,在昌省直醫療機構由南昌市醫保局歸口指導。符合放寬調控目標的醫療機構(南昌大學附屬口腔醫院),公示價格時同步公示收費標準上浮的具體依據,詳見附件3。引導民營醫療機構制定符合市場競爭規律和群眾預期的合理價格,并按照價格公示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公示醫療服務價格,接受社會監督。強化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監測監管,建立口腔種植價格異常警示制度,密切關注醫療機構種植牙手術價格、服務例數、患者次均費用等重點指標變化,做好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落地后的監測通報。有關建立口腔種植價格異常警示制度的實施方案另行下發。
四、各設區市要做好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與種植牙耗材省級聯盟采購政策銜接,結合種植體耗材集中采購及牙冠競價掛網落地結果,及時公布口腔種植全流程總的調控目標。
五、本通知自2023年2月8日起執行。若國家或我省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江西省醫療保障局 ?????????????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