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醫療保障局,鞏義、蘭考、汝州、滑縣、長垣、鄧州、永城、固始、鹿邑、新蔡縣(市)醫療保障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駐鄭省管公立醫療機構,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國家醫保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我省與重慶等八省(自治區、直轄市)組成聯盟對腔鏡吻合器開展了帶量采購,與江西等九省(自治區、直轄市)組成聯盟對冠脈導引導管和冠脈導引導絲開展了帶量采購,均順利產生中選結果。為確保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順利落地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品種范圍
(一)腔鏡吻合器帶量采購品種
本次腔鏡吻合器帶量采購品種為一次性腔鏡用直線型切割吻合器及組件(含電動吻合器及組件),中選結果見附件1。
(二)冠脈導管導絲帶量采購品種
本次集中帶量采購品種范圍為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的上市冠脈導引導管(包括但不限于國家醫療保障局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為C020210開頭的產品)和冠脈導引導絲(包括但不限于國家醫療保障局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為C020221開頭的產品),中選結果見附件2。
二、機構范圍
全省范圍內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以及參與報量的其它各類醫療機構均應按要求優先采購、使用中選產品。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采購、使用中選產品。
三、采購周期
本次腔鏡吻合器帶量采購周期為1年,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本次冠脈導引導管和冠脈導引導絲帶量采購周期為2年,第一采購年度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四、時間安排
(一)相關產品增補掛網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辟綠色通道,于2022年4月20日在我省醫藥采購平臺增補相關產品信息,同時,于執行日前做好新舊掛網產品信息的銜接,確保網上采購渠道暢通。
(二)配送關系維護和合同簽訂
2022年4月27日前,中選企業自主確定配送企業,并通過省醫藥采購平臺建立配送關系。配送關系建立后,原則上在采購周期內不能變更。中選企業作為保障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選擇配送能力強、規模大、覆蓋率高、信譽好的配送企業,確保配送效率和服務質量。2022年4月28日前,醫療機構、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通過河南省醫藥采購平臺簽訂三方電子交易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關系。
(三)價格調整和執行
2022年4月20日,省醫藥采購平臺統一按中選產品價格掛網,各醫療機構要提前按照中選價格采購備貨,在4月29日前做好中選品種的調價、備貨等銜接工作,確保4月29日起我省患者能夠以中選價格使用中選產品。
五、配套政策
(一)優先使用中選產品
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機構要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協議期內優先使用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并不得在進院、庫存等環節向中選企業收取附加費用,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醫療機構仍應優先使用中選產品,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腔鏡吻合器帶量采購非中選產品全部納入監控管理,其采購量原則上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歷史采購量,不得超過中選產品采購數量。
(二)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
腔鏡吻合器、冠脈導引導管和冠脈導引導絲屬于醫保支付范圍內的,中選產品醫保支付限額按照中選價格確定。非中選產品醫保支付限額調整至類別相同、功能相近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
(三)采購周期內對中選產品實行價格聯動
如出現其他地區帶量采購中選價格比本次帶量采購中選價格低的,中選企業應于30日內主動向我省醫藥采購平臺申報新的最低價,就低實行價格聯動。對于未及時申報或虛假申報的企業,按價格聯動和信用評價相關規定處理。省醫藥采購平臺聯動價格后30日內報省醫保局。
(四)其它配套政策
醫療機構使用中選產品,應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降低中選企業交易成本。
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選產品的基金預付、結余留用等其他相關配套政策按照河南省醫療保障局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河南省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醫保辦〔2020〕40號)規定執行。未報量的醫療機構不享受結余留用和基金預付政策。
六、有關要求
各相關單位要切實提高認識,認真部署,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時間節點,做好有關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工作,加強履約監管,嚴格落實信用評價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銜接、平穩推進、按時執行。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