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醫保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數字廣西集團有限公司,區直及解放軍、武警部隊駐桂醫療機構,各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為保障新冠病毒防治相關藥品、醫用耗材的供應和群眾基本就醫用藥需求,確保醫療機構能夠及時采購和配備使用,根據國家對加強新冠疫情相關藥品平臺供應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廣西實際,現就相關藥品、醫用耗材采購和配備使用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繼續暢通優先便捷采購通道
國家和自治區衛生健康部門公布的新冠病毒診療方案涉及的,以及各醫療機構在新冠病毒感染診療中所需的藥品、醫用耗材,均可繼續通過優先便捷采購通道采購。
對于相關藥品中同通用名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企業達到3家的品種,根據疫情發展形勢,允許未過一致性評價產品申請補充掛網供應,滿足臨床采購需求;對于集中帶量采購非中選劑型、規格、包裝藥品,允許補充掛網采購。
二、采購方式、采購價格、采購限額規定
采購方式:上述范圍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機構可通過廣西藥械集中采購平臺、廣西藥品集團采購服務平臺線上采購,也可以線下自主采購。
采購價格:藥品、醫用耗材屬于非帶量采購品種的,生產經營企業可在平臺上自主報價或線下與醫療機構公平協商議定價格。
采購限額:允許醫療機構突破備案采購限額比例進行采購;帶量采購中選產品供應不及時的,暫不執行醫療機構采購中選產品的比例要求,允許醫療機構拓展相關藥品供應來源,按需采購供應充足的非中選產品或其他可替代藥品。
三、繼續強化保供穩價監測
在疫情期間,各地要繼續加大對相關藥品、醫用耗材的價格監測力度,對存在不合理漲價的醫療機構和企業從嚴懲處,情節嚴重的企業列入我區藥品集中采購黑名單。
四、切實強化農村和基層用藥供應
提高基層醫療機構用藥可及性。各地要加強農村和偏遠地區的藥品配送調度,協調醫療機構、生產企業擴大配送企業范圍,根據實際情況可突破既有配送關系、配送范圍等約束性措施,確保農村和偏遠地區相關藥品供應。
五、其他要求
請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數字廣西集團有限公司繼續按照業務“見面辦”、“網上辦”、“郵寄辦”、“容缺辦”的要求,完善平臺功能、簡化業務流程,為各醫療機構、相關生產經營企業提供線上線下采購便捷服務。
各地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要指導督促各地醫療機構進一步做好新冠病毒診療防控藥品、醫用耗材的采購和配備使用工作,滿足疫情防控應急使用。
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