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常態化調度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同城化發展任務清單落實情況的通知》(呼包鄂烏辦便簽〔2024〕2號)文件精神,根據《關于做好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內藥采中心字〔2022〕246號)和《關于開展包頭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報名工作常態化辦理的通知》(包醫保函〔2021〕18號)文件要求,現開展我市2024年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報名工作,實行呼包一體化發展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報名核驗結果互認,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送方式
藥品(含中藥配方顆粒,下同)和醫用耗材(含體外診斷試劑,下同)生產企業可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配送企業配送。
二、報名條件
擬申請參與我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配送的企業,須嚴格執行在內蒙古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進行訂單確認、備貨、配送的規定。同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
(三)具備足量、及時配送產品的物流能力和應急保障能力;
(四)有良好的售后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
三、報名類型
(一)首次報名企業。無內蒙古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用戶名或未在內蒙古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完成注冊認證的企業。
(二)系統內已有企業。已有內蒙古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用戶名并可進入招采企業服務模塊。
四、報名方式和時間
線上受理,企業可隨時發送報名材料到指定郵箱。
首次報名企業的材料,我中心每季度集中審核和上報自治區一次,集中審核時間為2024年2月、5月、8月、11月的最后一周,每季度下載企業材料截止2月23日、5月24日、8月23日、11月22日。系統內已有企業的材料,每周集中審核一次。
五、報送材料及要求
擬參加我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首次報名企業和系統內已有企業,須按照《包頭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報名材料要求與模板》(見附件1)、《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報名信息登記表》(見附件2)要求填寫和報送材料。
(一)報名材料請按照要求和模板準備,不要做任何改動,統一使用A4紙,填寫完整后,附件1逐頁加蓋企業清晰公章,掃描成PDF版后,以附件形式上傳指定郵箱,不得以拍照或圖片形式上傳,附件2下載后填寫完成直接上傳Excel版本。
(二)各企業需將附件1(PDF版)和附件2(Excel版)發送到電子郵箱btyzb2011@163.com,并在郵件主題標明企業名稱和報名類型,如“XXX醫藥有限公司藥品或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報名材料(首次報名企業)/(系統內已有企業),報名類型即括號內容,只選一項填寫。
(三)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來函電均使用中文,外文材料需提供原件的復印件及中文翻譯件,內容上不得有涂、抹、刮、擦和覆蓋。
六、其他事項
(一)自2023年第四季度起,已在呼和浩特市報名通過的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呼包兩地將對企業報名核驗結果進行互認,企業無需再次報名,我中心將直接開通包頭配送區域。
(二)報名材料中存在填寫錯誤或上傳不完整的,企業可在告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充完整。公示不通過的企業,不再接受補充材料,可在下季度重新辦理報名。
(三)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企業報名直接配送的,不需要附藥品經營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報名配送企業的,不需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生產企業直接配送申請書。
(四)報名工作如有變化或報名材料有調整,將另行通知,請各企業關注包頭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公眾號,及時查看相關信息。
聯系電話:0472-6185845
電子郵箱:btyzb2011@163.com
包頭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