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登北京市衛生局關于北京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衛藥械字[2010]8號
各區縣衛生局,有關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有關單位:
2007年北京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高值醫用耗材、低值醫用耗材、體外診斷試劑)集中采購工作的采購周期為:2008年3月10日至2010年2月28日。為加強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管理工作,保證北京市相關醫療機構臨床醫用耗材的使用,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7年北京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高值醫用耗材、低值醫用耗材、體外診斷試劑)集中采購中標(成交)品種采購周期延長至下一采購周期實施前一日止。
二、根據《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全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衛辦規財發〔2010〕12號)要求,2008年度衛生部全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的中標(成交)品種,采購期延長至2010年9月30日。
三、北京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其他事宜按照《北京市衛生局轉發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08年度全國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成交候選品種目錄的通知》(京衛藥械字〔2008〕73號)的要求及北京市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
請各區縣衛生局將此通知轉發至轄區內二級及二級以下醫療機構。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