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披露企業未按要求響應議價和設置配送的通知(2021年11月-12月)
發布時間: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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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文:
各醫用耗材相關企業:
根據《關于深圳醫用耗材陽光交易和監管平臺議價采購有關要求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將議價超期、未及時設置配送的相關企業予以披露。
一、披露范圍
(一)議價超期列表
2021年11月、12月期間,醫療機構發起議價,生產企業超過5個工作日未響應議價的。
(二)未及時設置產品配送關系列表
截至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醫療機構已發起議價的產品中,尚未完成產品配送關系設置的。
二、有關要求
(一)請相關企業按照有關要求盡快登錄深圳醫用耗材陽光交易和監管平臺完成議價響應和產品配送設置。
(二)生產企業應在醫療機構在采產品掛網后5個工作日內設置好產品配送關系并與配送企業完成配送協議簽署。
(三)深圳陽光平臺定期披露不符合深圳陽光平臺議價采購有關要求的行為,同時報上級主管部門。深圳陽光平臺記錄上述行為供醫療機構遴選參考,并與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銜接。
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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