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北京市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醫保發〔2021〕30號)和《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北京市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醫保發〔2021〕31號)文件有關規定,經市、區醫保經辦機構審核,豐臺區3家醫保定點醫藥機構醫保服務協議有關事項動態調整,調整事項自2022年2月25日起執行。
1.北京牡丹苑金象大藥房(06200002)因不能繼續為參保人員提供醫保服務,終止醫保服務協議。
2.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京南醫療區杜家坎門診部(原中國人民解放軍裝甲兵工程學院醫院,06110077)已經具備承擔基本醫療保險任務的條件,恢復醫保服務協議。
3.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京南醫療區豐北橋門診部(,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司令部管理保障局第二門診部,06141014)已經具備承擔基本醫療保險任務的條件,恢復醫保服務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