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福建省醫療機構制劑規程修訂工作方案》(閩藥監藥注函〔2022〕238號)的要求,我局已組織完成第二批醫療機構制劑規程的審評工作,形成了80個醫療機構制劑擬公示規程。
為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適應性,現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15個工作日。請相關單位及時下載公示稿,紙質版加蓋公章寄送至醫療機構制劑規程修訂辦公室。對標準中存疑之處,按照《福建省醫療機構(中藥)制劑質量標準制定指導原則與技術要求(試行)》及《福建省醫療機構(化學藥)制劑質量標準制訂的指導原則和技術要求(試行)》認真研究,開展驗證,如需修改方法或調整限值,應提供滿足《指導原則與技術要求》的相關驗證材料,同時附實驗數據及相關說明,按《醫療機構制劑規程意見建議反饋表》的要求填寫反饋內容。反饋來函需加蓋公章,并同時發送電子材料至指定郵箱,期滿未反饋意見視為無異議。
聯系人:陳超
聯系電話:0591-8751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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