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俊代表:
??? 您提出的關于員工離職后醫保卡上余額靈活使用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 目前我國全民醫保基本實現,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分別覆蓋就業人口和非就業人口,各類人員參保都不存在政策障礙。
??? 企業員工在離職前,應按規定參加屬地職工醫保。離職后,可根據自身情況按規定參加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并享受待遇: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最長不超過1年),參加職工醫保并享受待遇,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離職后再次單位就業的,繼續按規定參加屬地職工醫保。靈活就業的,可以個人身份參加屬地職工醫保,由個人按規定繳費并享受待遇。失業期滿后仍未就業的,參加居民醫保,由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共同承擔參保費用,并按規定享受待遇。
??? 對職工醫保而言,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其中統籌基金主要保住院醫療費用支出,個人賬戶主要用于保障門診待遇支出和自付費用。您提到的“醫保卡上的余額”指的就是參保職工的個人賬戶余額。目前地方普遍規定,職工離職并停繳職工醫保一定時期后,不再享受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報銷待遇,但個人賬戶可以繼續使用。只有個別地區受信息系統建設等限制,影響了個人賬戶使用,但并不會影響職工個賬余額使用權益。
??? 您提出的建議對我們下一步完善有關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鑒意義,我們非常重視。下一步,我們也將與地方加強溝通,深入了解具體情況,不斷完善信息系統建設和相關制度規程。
???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