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保障待遇政策,規范普通門診統籌、門診特定病種的管理,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廣東省藥監局轉發〈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用藥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醫保發〔2019〕26號)《關于統一梅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范圍和認定標準的通知》(梅市人社〔2015〕137號)和《關于開展梅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3〕3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基金運行的實際情況,我局會同相關單位組織擬訂了《關于調整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并于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25日在梅州市醫療保障局網站、梅州醫保微信公眾號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期間未接有異議。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