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及《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局按照《包頭市藥品零售企業換發藥品經營許可證現場檢查標準(暫行)》要求,對以下企業實施了現場審查驗收。驗收結果評定為合格,公示時間:自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4日止。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電話:0472-5501503
電子郵件:btyhlt@163.com
擬準予換發《藥品經營許可證》企業名單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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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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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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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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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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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經營許可證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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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藥控股關愛大藥房(包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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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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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