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依據
??為進一步完善醫療機構長期處方管理制度,落實好《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醫保局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期處方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21〕17號)《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貫徹落實長期處方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京衛醫〔2023〕1號)《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切實推進門診慢性病長處方政策落實若干措施的通知》(京醫保發〔2024〕3號)等有關規定要求,更好地滿足慢性病患者的長期用藥需求。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做好慢性病長期處方工作,著力破解長期處方政策落實中遇到的問題困難,完善醫療機構開具長期處方的保障措施,推動醫療機構落實好長期處方政策措施,為居民提供好慢性病長期處方服務。
??三、主要內容
??《關于進一步做好門診慢性病長期處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涉及六方面16條舉措,主要明確了長期處方的適用范圍、做好長期處方藥品供應保障、做實長期處方開具規范管理、做優長期處方精細化支撐服務、做細長期處方評價激勵措施和做強長期處方正面宣傳引導等保障措施和支持政策,主要內容如下:
??(一)明確長期處方適用范圍。為統籌各醫療機構長期處方管理使用,制定首批長期處方慢性病病種及指導用藥目錄,確定指導用藥目錄及用藥指南,優先將國家基本藥物、集采藥物納入長期處方用藥目錄,并建立動態更新機制。制定負面清單,除毒、麻、精、放等負面清單以外的藥品,各醫療機構根據本機構接診病種分布情況和診療能力,在保證合理用藥和用藥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開具首批長期處方適用慢性病病種及用藥目錄以外的藥品長期處方。
??(二)做好長期處方藥品供應保障。制定加強醫聯體內長期處方用藥指導、促進醫聯體內長期處方藥品銜接、強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缺藥登記落實等相關政策,促進各級醫療機構常用慢性病藥品銜接,方便群眾取藥用藥。
??(三)做實長期處方開具規范管理。明確醫療機構主體責任和長期處方開具規范,完善長期處方政策環境,優化長期處方開具醫保措施,促進醫療機構落實好長期處方相關政策措施。
??(四)做優長期處方精細化支撐服務。加強信息系統改造,從完善信息系統功能、加強診療信息共享和解除慢性病用藥時長限制等方面助力醫療機構為慢性病患者開具長期處方。提供精細化管理服務,做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強健康咨詢和指導,鼓勵使用智能設備開展健康監測。
??(五)做細長期處方評價激勵措施。從優化考核評價指標、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和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優化衛生健康、醫療保障和藥品監管等三醫部門以及醫療機構的相關考核指標,避免考評指標負向引導,促進醫療機構主動為符合條件的患者開具長期處方。
??(六)做強長期處方正面宣傳引導。加強政策宣傳、做好輿情引導,提高政策知曉度。加強調研和監測,及時發現和解決落實長處方政策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推動慢性病門診長期處方政策落實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