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醫保發〔2020〕55號
各市(區)醫療保障局,各處室、局屬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有效提升全省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意見》(國辦發〔2019〕51號)和《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全國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醫保發〔2020〕18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制定了《陜西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以下簡稱《事項清單》)?,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放管服”改革要求,聚焦醫療保障民生領域“難點、堵點、痛點”問題,按照“六統一”(統一事項名稱、統一事項編碼、統一辦理材料、統一辦理時限、統一辦理環節、統一服務標準)和“四最”(服務質量最優、所需材料最少、辦理時限最短、辦事流程最簡)的要求,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規范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效能,增強服務意識。通過提供全面規范、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著力實現“群眾辦事不求人、最多只跑一次”的目標,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一)強化使命擔當。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清單的制定、發布、實施,作為踐行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要舉措,深刻領會建立清單制度的重要意義,持續推進清單制度實施,細之又細的做好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真正解決群眾在醫保經辦中的煩心事、操心事。
(二)提高服務效能。通過統一全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和辦事指南,有效解決當前醫療保障領域存在的辦事程序繁雜、標準不一、經辦服務體驗不夠理想等問題。通過精簡辦理材料、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推行一次告知、一表受理、一次辦好,探索“承諾制”和“容缺受理制”,提升醫療保障經辦服務效能,打造群眾滿意的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
三、工作任務
(一)全面建立清單制度。各市(區)要以全省《事項清單》為底線,修訂完善本級清單和辦事指南(內容包含事項名稱、受理單位、服務對象、辦理渠道、辦理流程、辦理材料、辦理時限、查詢方式、監督電話、評價渠道、辦理流程圖等)和統一的受理表格。要嚴格落實清單制度,對確定的辦理流程、時限、所附資料等不擅自修改,對辦事所需材料做到“只減不增”,不得再設“其他材料”、“有關材料”等模糊條款。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在制定清單時,對不在全省《事項清單》的經辦政務服務事項,又確需增加的,要嚴格按照“六統一”和“四最”的要求規范,并報省局備案后實施。
(二)建立完善調整機制。各市(區)在清單及辦事指南發布后,要根據政務服務事項設定依據的立改廢釋、機構職能調整、地址變遷、電話更改,以及信息化手段、經辦模式升級等情況變化,及時調整和更新清單及辦事指南。要指定專人專門負責清單和辦事指南管理工作,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清單和辦事指南調整修改情況,做到形式直觀、易看易懂、及時更新、準確規范。
(三)提高信息化服務水平。各市(區)要加快統一醫保信息平臺建設,推進部門間數據共享和“互聯網+醫?!?,實現一網通辦、一站式聯辦、一體化服務,逐步將醫療保障各項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推送到互聯網終端和移動終端,通過“數據多跑路”打通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的堵點和難點,不斷提升政務服務能力水平。
(四)全面建立“好差評”制度。各市(區)要明確責任標準,暢通評價渠道,用好評價結果,完善保障措施,確保醫療保障經辦每個政務服務事項都可評價,每個經辦服務窗口、平臺和人員都接受評價,每個辦事單位和群眾都能自愿自主真實評價,每個差評都得到整改,形成評價、反饋、整改、監督全流程銜接,推動醫療保障政務服務質量和水平不斷提升。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區)要將醫保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辦事指南編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分工,壓實工作責任,高質量有序推進。要加強對所屬縣(市、區)的工作指導,加大培訓力度,層層抓好貫徹落實,將清單制度全面落地實施。落實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報省局,省局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全省《事項清單》進行修訂和完善。
(二)加大工作宣傳。各市(區)要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清單和辦事指南,通過宣傳冊、宣傳海報、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辦公地址及辦理電話等信息發生變化時要及時予以更新,確保線上線下信息內容準確一致。要建立健全審核復核機制,確保公開發布的信息準確無誤。
(三)加強監督評價工作。各級要充分認識建立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制度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意識,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完善工作機制。省局將把清單制度落實情況作為醫療保障系統行風建設專項評價和規范經辦行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加大明察暗訪和曝光力度,及時向全系統通報結果,建立健全追責問責工作機制,督促問題整改落實。
陜西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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