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衛基層〔2020〕74號
各設區市衛健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
為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滿足人民群眾對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需求,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全面推進社區醫院建設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20〕1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我省全面推進社區醫院建設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標要求
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通過社區醫院建設,優化基層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功能,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推動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增強群眾健康獲得感。
二、建設原則
(一)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為出發點,通過健全科室設置,強化運行管理,提升服務質量、拓展服務范圍,增強群眾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信任度和獲得感。
(二)堅持問題和目標雙導向。針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短板和疫情防控薄弱環節,以提供公平可及和優質高效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提升基層機構信息化水平,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工作。
(三)堅持防治結合的功能定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加掛社區醫院牌子后,其防治結合的功能定位和公益性質不變,保持機構類別不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屬性不變,已有的財政補償水平和優惠政策只增不減。
三、主要建設任務
(一)做好社區醫院規劃
各地要加大資金投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社區醫院建設營造良好環境。各地要根據區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醫療衛生機構設置規劃合理設置社區醫院,在現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的基礎上,遴選具備較強服務能力和服務一定規模人口且服務輻射周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加掛社區醫院牌子。
(二)對標加強設備設施建設
嚴格按照《社區醫院基本標準(試行)》(國衛辦醫函〔2019〕518號)和《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試行)》(國衛規劃函〔2019〕87號)要求建設,其中實際開放床位數≥30張,可按照服務人口1.0-1.5張/千人配置,床位使用率≥75%,業務用房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每床凈使用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各地要完善房屋、設備、床位、人員等資源配備,加強信息化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提檔升級。
(三)健全科室設置和人員配置
加強與“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銜接,科室設置和人員配置應符合《社區醫院基本標準(試行)》,有條件的可設置部分三級學科科室。各地要重點健全臨床、公共衛生、醫技等科室設置,并注重數據共享、業務協同和綜合管理。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鼓勵符合條件的社區醫院規范設置發熱門診。
(四)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1.提高門診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復等服務能力,結合群眾需求建設特色科室,有條件的可設立心理咨詢門診。加強中醫館建設,推廣和運用中醫藥適宜技術,提高中醫藥服務和醫療康復能力。
2.加強住院病房建設,合理設置床位,主要以老年、康復、護理、安寧療護床位為主,鼓勵有條件的設置內科、外科、婦科、兒科等床位,并結合實際開設家庭病床,不斷提高病床使用效率。
3.加強醫療質量建設。建立醫療質量管理長效機制,嚴格落實《社區醫院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國衛辦醫函〔2019〕518號),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嚴格規范機構內部管理,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
4.實施分級診療。積極參與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專科聯盟等整合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強化上級醫院對社區醫院專科技術和信息化支持,逐步實現區域影像、心電診斷、檢驗、消毒供應、病理診斷、遠程會診等優質醫療資源互聯共享,完善上級醫院與社區醫院協作激勵機制,鼓勵醫聯體內上級醫院在社區醫院開設醫師工作室、全科聯合門診以及聯合病房,提升社區醫院服務能力。
5.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醫院財務管理制度等建設。
(五)強化醫防融合傳染病防控能力
1.強化傳染病防控能力。強化疾病預防控制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對社區醫院的專業指導,常態化開展醫務人員傳染病知識培訓和傳染病防控演練,規范預檢分診、信息報告和轉診流程,健全傳染病報告制度。配備防護設施,開展院感防控培訓,提升社區醫院自我防護能力。
2.做好重點人員健康管理。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機制,以高血壓、糖尿病等慢病管理為重點,推行分級分類分標管理,完善績效考核激勵機制,做細做實家庭醫生履約服務。配合做好新冠肺炎康復出院人員等重點人群的日常健康管理和健康監測、心理支持等服務。
3.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按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做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加強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推進基本慢性病防、治、管整體融合發展,做好居民的健康教育,提升健康管理水平。?
四、工作步驟
(一)制定工作計劃。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衛健部門要開展調查摸底,合理規劃社區醫院建設數量和任務目標,制定實施計劃,時間服從質量,不追求數量。社區醫院建設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條件具備的鄉鎮衛生院也可開展建設。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社區醫院實施計劃請及時報省衛健委基層衛生健康處備案,并于每年11月20日前將社區醫院建設的工作總結、當年建成的社區醫院名單報送基層衛生健康處。
(二)開展建設評估。各縣(市、區)衛健部門要指導籌建單位開展社區醫院建設。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組織評估,明確評估流程和監管責任。通過評估的社區醫院應當兩年內未發生經鑒定定性為二級及以上負主要責任的醫療事故、未出現套取或騙取醫保資金被醫保行政部門處罰、無對外出租或承包內部科室等情況。
(三)社區醫院命名及執業許可證加注。社區醫院命名根據《福建省醫療機構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各級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醫院命名原則上以“xx縣(市、區)xx社區醫院”“xx縣(市、區)第x醫院”或“xx縣(市、區)xx醫院xx分院”牌子作為第二名稱,可不標注“社區”字樣。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完成建設任務并通過評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出申請,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將社區醫院加注為第二名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作為機構的第一名稱保持不變。
(四)完善保障措施。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對照社區醫院基本標準和主要建設內容,深化基層衛生綜合改革,強化要素保障,積極協調人力資源、財政、醫保等部門,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配備、完善績效工資政策、落實財政補助經費、推動醫保政策向社區醫院傾斜和爭取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支持,為社區醫院建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社區醫院建設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推動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重要舉措。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標準建設,規范開展評估,主動協調相關部門為社區醫院爭取支持性政策,確保社區醫院建設取得實效。
(二)強化過程管理。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規劃引領和協同配合,將社區醫院建設與“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有機銜接,探索同步開展評估工作,社區醫院原則上應達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推薦標準。要加強培訓和工作指導,明確社區醫院建設時間表、任務圖,有序推進工作。
(三)開展監測評價。各地衛健部門要強化屬地管理意識,做好日常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社區醫院建設評價體系,依托基層衛生健康信息平臺、調查問卷等方式,動態監測社區醫院運行成效和患者就醫感受,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抓好整改,不斷提升患者滿意度。
各地在社區醫院建設推進中的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省衛健委基層衛生健康處聯系。
聯 系 人:王禮就,聯系電話:0591-87838527
電子郵箱:fjsqw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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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8月28日
??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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