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貴州惠水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縣屬各國有企業:
《惠水縣基層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優化整合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惠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惠水縣基層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優化整合
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縣域基層醫療資源配置,全面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推進全縣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黔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南州深入推進基層醫防融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辦函〔2023〕39號)文件精神,構建基層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有效融合新體系,結合實際按照“農村30分鐘基層醫療服務圈”分片原則,決定對現有26個衛生院進行整合,切實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為確保改革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優化公立醫療機構布局設置
(一)優化調整緊密型醫共體管理體系。根據縣域內行政區劃、醫療資源結構與布局、群眾看病就醫需求,優化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兩家醫共體牽頭醫院管理范圍。將漣江街道、經開區(原長田社區)、好花紅鎮、斷杉鎮、羨塘鎮、蘆山鎮、王佑鎮轄區內基層醫療機構納入縣人民醫院醫共體管理;將濛江街道、明田街道、擺金鎮、崗度鎮、雅水鎮轄區內基層醫療機構納入縣中醫醫院醫共體管理。
(二)優化整合基層公立醫療機構設置。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財政工資撥付渠道、財政投入不變的前提下,通過改革基層醫療機構現行的組織管理模式、運行機制和激勵機制,將全縣26個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整合為12個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24個中心衛生院分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中心)。
(三)優化提質村衛生室功能布局。圍繞健全“農村30分鐘基層醫療服務圈”目標,結合群眾就醫實際需求,分批建設全縣61個中心村衛生室,同步補齊一般村衛生室短板,提升村級衛生健康服務水平和診療服務能力。
(四)全面構建“縣、鎮、村”一體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深化“行政、人員、業務、財務、藥械、信息、績效”七統一管理,構建“醫共體總院→中心衛生院→中心衛生院分院→中心村衛生室→一般村衛生室”的管理層級和就醫格局(詳見附件)。
二、明確各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
(一)醫共體總院。承擔全縣復雜病例和疑難疾病診療任務,為患者提供高水平醫療服務及疑難重癥轉診;承擔對基層醫療機構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提升基層醫療服務水平;加強臨床專科和管理能力建設,制定診療規范、推廣新技術和新方法、組織人員培訓、開展手術視教等;成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加強質控督導,實行醫共體內同質化管理,確保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對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黨建、醫療服務、急診急救、公共衛生服務統一管理;推進醫防融合,實行一線服務“三個共建”,共建老年病慢性病門診、老年人健康管理站、中醫館,形成責任共擔、利益共享的專科醫共體,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老年病、慢性病診療服務水平和中醫藥服務能力,提高康復服務能力,推動醫療衛生工作由“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
(二)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統籌轄區醫療衛生服務,承擔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和急救任務,集中收治轄區的一般住院病人;承擔公共衛生、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等服務,做優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對分院、村衛生室人力資源、設施設備等統籌調度和業務指導,提供技術支持和人員培訓;按照縣域醫療次中心、二級醫院內涵標準建設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著力提升中心衛生院門診服務、住院治療、醫技保障、中醫服務、公共衛生服務五項能力。
(三)中心衛生院分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中心)。重點加強門診服務、中醫服務,開展基礎計劃免疫服務;著力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在保證醫療質量的前提下,根據轄區群眾就診需求拓展醫療業務,開展住院服務,確保當地群眾住院基本需求。
(四)村衛生室。作為基層醫療服務的前沿陣地,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醫保報銷業務和健康管理等服務,開展健康教育和預防保健等工作;中心村衛生室除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務外,確保能開展“門診輸液+6類10項中醫服務”;一般村衛生室主要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務。
三、深化緊密型醫共體管理模式
(一)堅持以黨建為引領。醫共體黨委配置一名專職副書記,強化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整合后的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一個黨支部,組織關系隸屬于所屬醫共體黨委;醫共體黨委統一指導各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黨支部全面落實黨的建設各項工作,強化醫德醫風和黨風廉政建設,有力推進從嚴治黨工作有序開展。
(二)深化“七統一”管理。醫共體總院要切實履行牽頭醫院職責,強化對整合后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村衛生室的管理,持續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七統一”建設。
1.統一行政管理。醫共體總院全面統籌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各項事務,實行一條線管理,認真履行醫共體區域內醫療、公共衛生、高質量發展及后勤保障責任,部署落實各項工作;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健全內部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強化運行管理,激發運行活力、服務效率和發展動力。整合中心衛生院分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中心)人員,組建一套領導班子,設置院長1名,副院長3名,明確一名副院長分管中心衛生院分院,負責具體抓好分院(分中心)相關工作。同時,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加強對村衛生室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充分利用村醫入編機制不斷提升村級服務能力,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進的村醫用人制度。
2.統一人員管理。醫共體總院對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人員招聘、內設機構、崗位設置、中層干部聘任、內部績效考核、收入分配、職稱聘任等全面落實自主權。同步建立能上能下用人管理制度,及下派醫務人員人員考核、激勵、獎懲實施細則;在編制性質不變、人員身份不變前提下,由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調配管理分院(分中心)、村衛生室人員,按照“按需設崗、競聘上崗、以崗定薪”的原則,統一崗位管理,實行內部人員統籌調配和統一管理。
3.統一業務管理。醫共體總院對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醫療服務、急診急救、公共衛生服務實行統一管理,建立完善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技術規范、人員培訓、質量控制等相關制度和標準,強化業務培訓、督導、指導,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和質控。健全完善醫共體總院、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心衛生院分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中心)、村衛生室之間向上向下有效轉診管理辦法,實現不同級別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有序轉診,落實分級診療。
4.統一財務管理。醫共體總院對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現有固定資產、財政補助經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基本藥物補助、醫療收入和醫保資金等實行統一管理;醫共體總院建立債權債務化解實施方案,中心衛生院分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中心)原有債權債務由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承擔,醫共體總院統籌幫助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逐年化解債務問題。醫共體總院要加大對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財務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統籌運營,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分級分戶核算。
5.統一藥械管理。以全面配備和優先使用基本藥物、集中帶量采購的醫保藥品及醫用耗材為基礎,醫共體總院按照“統一用藥目錄、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結算、統一藥學服務”管理原則,負責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院(分中心)、村衛生室開展藥械統一管理工作,推進醫共體“中心藥房”建設。
6.統一信息互通共享。醫共體總院統籌建設醫共體信息平臺,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州衛生健康大數據“聚通用”示范工程統一建成使用基層云HIS、LIS、PACS系統,并逐步延伸至中心村衛生室和一般村衛生室。實現縣、鄉、村對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和績效管理等技術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共享互認。通過信息平臺提升醫院精細化管理和開展優質診療服務。
7.統一績效管理。醫共體內所有人員(含村醫)工資來源渠道不變,實行統一績效管理;全面落實“兩個允許”(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政策,落實《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全省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黔委廳字〔2023〕41號)精神,逐步推動基層醫療機構全科醫生與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按照《關于進一步落實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績效考核實施辦法(試行)》(惠府辦發〔2019〕65號)《惠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水縣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績效考核方案>的通知》(惠府辦函〔2023〕157號)文件要求抓好落實;醫共體總院要完善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績效考核標準和辦法,建立以工作崗位性質、技術含量、風險程度和服務數量等工作業績為主要依據,以服務效率、服務質量和群眾滿意為主要內容的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體系。充分體現各類醫療衛生人員職業特點、技術勞務價值和醫防融合要求,重點向臨床公衛一線、業務骨干、關鍵崗位、邊遠地區以及突出貢獻的醫務人員傾斜;制定村衛生室績效考核方案,將村衛生室納入醫共體統籌管理、統籌運營、統籌分配,科學核定中心村衛生室、一般村衛生室村醫工作任務,建立以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醫保報銷為重點,與工作量、工作成效、群眾滿意度相適應的績效考核分配制度;制定下派醫務人員考核、激勵、獎懲實施細則,下派醫務人員在原單位待遇不變基礎上,可給予一定補助,將派駐成效與醫務人員的薪酬待遇、職稱評聘、崗位競聘、職務任免和獎懲等掛鉤;醫共體總院每年從醫療業務收入提出一定比例資金,每個中心衛生院每年按5-10萬元的基金,用于醫共體分院、村衛生室績效考核、獎勵、補助。
四、整合步驟
(一)啟動動員階段(2024年10月)。醫共體總院組織專班對醫共體分院進行調研,了解各分院的基本情況、服務能力、人員結構、資產等,對分院進行清產核資,為整合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二)重組整合階段(2024年11月)。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進整合工作。涉及機構撤并、人員調整等事項,要確保平穩過渡,不影響正常醫療衛生服務。
(三)完善管理階段(2024年12月)。整合完成后,建立健全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服務質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為組長,衛生健康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組織、人社、財政、醫保等相關單位分管負責同志及醫共體總院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整合管理改革工作專班(改革工作結束后專班自行撤銷),統籌協調整合工作,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工作保障。縣衛生健康局要統籌好各級醫療機構,有序推進基層醫療機構優化整合改革工作;縣財政局要加大基層醫療機構公衛資金等相關經費統籌保障力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指導做好基層醫療機構人員招聘工作,縣委編辦要根據相關政策,結合我縣實際,積極爭取編制調整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縣醫保局要做好基層醫療機構醫保基金使用指導。
(三)落實主體責任。醫共體總院要加大對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中心)的管理,對整合工作全程跟進,根據整合方案指導中心衛生院做好優化整合期間的工作安排,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四)大力開展宣傳。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以群眾需求為出發點做好政策解讀,以群眾獲得感為切入點宣傳整合成效,引導群眾逐步轉變就醫觀念,共同參與和推進基層醫療機構建設。
(五)強化監督管理。縣衛生健康局要加大整合后工作的督查指導,及時查找和解決問題,確保整合后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服務質量、服務水平有明顯提升,切實解決基層群眾看病就醫的問題。
附件:惠水縣基層醫療機構優化整合改革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