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于規范在榕省屬公立醫院血液光量子自體血回輸治療等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實施背景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免疫三氧血回輸治療等價格項目規范治理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4〕274號)要求,我省依據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相關程序,修訂血液光量子自體血回輸治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內涵,下調血液光量子自體血回輸治療、光量子自體血回輸(紫外光照射)及免疫三氧血回輸項目價格,減輕人民群眾看病就醫負擔,推進地區間醫療服務價格水平相對均衡。
??二、主要內容
??修訂現行血液光量子自體血回輸治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內涵,省屬三甲公立醫院血液光量子自體血回輸治療項目價格由52元/次調整為50元/次,省屬三甲以下公立醫院血液光量子自體血回輸治療項目價格由47元/次調整為45元/次;省屬三甲公立醫院光量子自體血回輸(紫外光照射)及免疫三氧血回輸項目價格由52元/次調整為50元/次,省屬三甲以下公立醫院光量子自體血回輸(紫外光照射)及免疫三氧血回輸項目價格由47元/次調整為45元/次。價格調整后,醫保支付政策保持不變。
??三、執行時間及相關要求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各級醫保部門要密切關注價格規范治理后項目服務量和總費用的變化情況,強化相關費用審核監管,切實保障參保人員就醫待遇。各醫療機構要做好政策宣傳和價格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解讀處室:醫藥價格和采購處 ?? ??
??咨詢電話:0591-86312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