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健康委,各有關醫療機構:
???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有關要求,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推進縣級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在前一階段對口支援工作基礎上,2022-2025年繼續在全區組織開展三級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工作。現將《廣西三級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建議和工作情況請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
聯系人及電話:
???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覃杰,0771-2803623;
??? 自治區中醫藥局醫政處:郭小波,0771-2845082。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醫藥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廣西三級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工作方案
(2022-2025年)
為切實提高我區縣域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水平,以縣級醫院綜合能力提升為重點,以滿足縣域基本醫療服務需求為導向,持續深化三級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健康廣西的總體要求,以滿足縣域人民群眾醫療服務需求為出發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快完善分級診療體系,推動縣級醫院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三級醫院對口支援工作,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補齊縣級醫院醫療服務和管理能力短板,持續推動縣級醫院綜合能力提升,有效落實縣級醫院在縣域醫療服務體系中的龍頭作用和城鄉醫療服務體系中的橋梁紐帶作用,利用4年時間,建強一批臨床專科、帶出一批骨干人才、填補一批技術空白、完善一批管理制度,進一步縮小城鄉醫療服務水平差距,讓人民群眾就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實現一般病在市縣解決打下堅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專科能力建設。支援醫院要根據受授醫院情況,以及縣域醫療衛生發展水平和醫療服務需求,幫助受援醫院提升外轉率高、就醫需求大的常見病、多發病以及疑難病的診療能力,補齊專科能力短板。加強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創傷中心、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中心等急診急救中心建設,優化資源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落實診療規范。重點提升受援醫院危急重癥患者的搶救能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能力,腫瘤、神經、心血管、呼吸和感染性疾病等專科疾病防治能力。受援醫院為中醫醫院的,要幫助其加強中醫重點專科建設,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
(二)培養高質量人才隊伍。受援醫院要選派符合條件的業務骨干參加相關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定期選派醫護人員到支援醫院進修學習,加強緊缺專業和骨干人才培養培訓,構建人才梯隊。支援醫院是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的,要招收受援醫院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培訓,同時,支援醫院要通過學術講座、教學查房、手術示教、疑難病例和死亡病例討論及充分利用遠程平臺對受援醫院人員進行教育培訓,提高受援醫院醫務人員主動學習的意識和能力。每年至少為受援醫院培養3名臨床骨干醫師或醫技人員。
(三)積極開展新技術新業務。支援醫院通過人才、技術下沉,幫助受援醫院結合實際需求開展新技術新業務,填補技術和業務空白。以患者需求為中心,大力推廣臨床適宜技術的應用,突破薄弱環節,補齊醫療技術短板,不斷充實醫療服務內容和項目。每年至少幫助受援醫院開展1項新技術或新業務。
(四)提升醫院科學管理水平。支援醫院要幫助受援醫院加強資源配置并優化流程,建立醫院運營管理決策支持系統,優化管理架構,完善規章制度,健全績效評價與薪酬分配體系,提高受援醫院管理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水平。可采取托管、組建醫療聯合體等方式,由派駐人員擔任受援縣級醫院副院長、科室主任,建立緊密的上下聯動機制。
(五)豐富對口支援形式。
對口支援主要采取“組團式”的支援方式,三級醫院每次向縣級醫院派駐至少5名醫院管理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中醫醫院可派駐3名),其中包括1名副院長,每人連續駐點支援不少于6個月。雙方醫院要加強人員統籌安排,保證受援醫院全年均有派駐人員駐點幫扶。多家三級醫院共同支援一家受援醫院的,由受援醫院會同各支援醫院共同協商、統籌規劃,做好具體工作安排。“十四五”時期對口支援關系原則上保持不變(見附件1),具體工作可結合國家“組團式”幫扶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人民醫院工作等一并推進。支援醫院及其派駐人員日常工作中應當積極開展遠程會診、查房、病理及醫學影像診斷等,拓展遠程醫療服務內涵,并通過專家坐診、義診、巡診等方式,提高醫療服務可及性,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向基層下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三級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工作是履行公立醫院社會責任和體現公益性的重要內容,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和各醫院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把提升縣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作為重點,加強組織領導,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落實各項任務,確保實現對口支援目標。
(二)明確分工,加強協作。
1.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要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對口支援關系,協調、指導相關受援醫院、支援醫院簽訂對口支援協議書(模板見附件2),并明確總體目標、年度任務等。醫院之間可在協議模板基礎上,細化幫扶目標、時間節點、任務內容、責任科室、具體項目技術等,補充簽訂具體協議。
2.支援醫院和受援醫院按照簽訂的幫扶協議,認真落實各項幫扶工作任務。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要監督指導支援醫院和受援醫院落實工作任務,按照相關工作要求和考核標準(見附件3、附件4),每年開展成效評估,形成年度報告分別報送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和自治區中醫藥局(報告模板詳見附件5)。
3.各支援醫院在本次協議簽訂前已按本方案對口支援關系派駐幫扶的,納入本年度工作統計。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和自治區中醫藥局將適時對各地對口支援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和評估。
(三)發揮激勵約束機制的作用。
支援醫院要保證派出人員各項福利待遇不變,并給予一定補貼。對支援工作優秀人員,在職稱晉升、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項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受援醫院要為派駐幫扶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
(四)加強宣傳引導。
要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挖掘、總結并推廣典型經驗,利用多種媒體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引導作用,提高群眾知曉率,營造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的良好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