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保障廣大參保人員享受用藥服務的權益,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研究,現將2020年度第二批零售藥店納入醫保定點申請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 一、納入條件
??? (一)位于泉州市行政區域內,持有《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零售藥店。
??? (二)近一年內(營業時間不滿一年的,以開業時間界定)未因嚴重違法違規受過衛健、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
??? (三)按照泉州市基本醫保新增定點零售藥店綜合評分標準(詳見附件1),經專家評估工作組評分達到85分(含)以上。
??? (四)符合各醫保管理部定點零售藥店增設控制數(詳見附件2)。
??? 二、申報材料
??? 《泉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簽約申請書》及需附加的相關材料。(下載網址:http://qzyb.quanzhou.gov.cn/ShowNews.aspx?Id=871)
??? 三、受理程序
??? (一)遞交申請材料和受理時間。申請單位應于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20日期間向所轄縣(市、區)醫保管理部遞交完整申請材料。
??? (二)材料審核。?各醫保管理部按照“一次性告知”工作要求,審核申請單位遞交材料的完整性,對申請材料齊全的,出具受理回執;對不符合條件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材料,并出具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
??? (三)考察評估。各醫保管理部組織工作人員對零售藥店所申報的材料進行現場考察核實,對符合條件的按要求報送市醫管中心集中評估。市醫管中心邀請醫保專家組成評估工作組,依據申請材料、現場考察情況、各醫保管理部定點零售藥店增設控制數進行集中評估,擇優納入。
??? (四)協商談判。各醫保管理部在市醫管中心指導下,與擬新增定點零售藥店就協議內容開展協商談判。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進行公示。
??? (五)結果公示。市醫管中心將考察評估和談判達成一致意見的零售藥店名單,在微信公眾號或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 (六)簽署協議。公示期滿后,各醫保管理部與經公示無異議的零售藥店進行簽約定點協議(詳見附件3)。
??? 特此公告。
泉州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