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4年12月份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 |
遼食藥監公告〔2015〕3號 |
根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廣告審查辦法》、《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及《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監測發現,2014年12月份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發布的嚴重違法違規的藥品和保健食品廣告共計1085條次,涉及產品26個品種,現予以公告。
涉嫌嚴重違法違規廣告的主要表現為:篡改廣告審批內容或未經批準發布廣告;利用患者、醫生的名義或形象作證明;含有保證治愈率或隱含保證治愈的內容;含有不科學的功效斷言和保證等。其中嚴重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的典型違法廣告有:
一、廣告中標示名稱為“冠通益脈康膠囊”、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60395”的藥品,通用名稱為“益脈康膠囊”,批準的功能主治為“活血化瘀,有改善腦血循環,增加腦血流量,增加心肌對缺血、缺氧的耐受性,改善微循環的作用。用于缺血性腦血管病及腦出血后遺癱瘓,眼底視網膜靜脈阻塞,冠心病,血管炎性皮膚病,風濕病”。該藥品為處方藥,不得在大眾媒介上發布廣告;同時,未經批準發布,夸大功效,如“專業治療腦血栓、腦梗塞、腦溢血、腦萎縮、腦動脈硬化癥、腦供血不足、中風后遺癥、半身不遂、口眼歪斜、冠心病、心絞痛、心肌缺血、心肌梗塞、胸悶氣短、心率不齊、心慌、風濕性心臟病等”;利用患者名義作證明,如“我叫郭宏春,我是腦梗塞,得病半年了,住了三次院,后遺癥一直沒治好。打開電視機看到趙忠祥老師的廣告,回到家吃了一粒,大約20分鐘左右吧,效果非常好,原來腦子暈、腦子沉,現在非常清晰;原來腦梗塞,脖子非常硬,不能翻身,右肩膀不能著床,吃了這個藥,減輕了很大的疼痛,最重的時候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要別人幫助,現在生活完全自理……”。
二、廣告中標示名稱為“優古太抗骨增生片”、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2022692”的藥品,通用名稱為“抗骨增生片”,功能主治為“補腎,活血,止痛。用于肥大性脊椎炎,頸椎病, 跟骨刺,增生性關節炎,大骨節病”。該藥品為處方藥,不得在大眾媒介上發布廣告;同時,未經批準發布,夸大功效,如“專業治療頸椎病、肩周炎、頸椎骨關節炎、增生型頸椎炎、腰間盤突出、坐骨神經痛、椎管狹窄、腰椎增生、腰肌勞損、骨質增生、跟骨刺、大骨節病、強直性脊柱炎、股骨頭壞死、急慢性風濕、類風濕性關節炎、老寒腿、老寒腰、月子病、手足麻木、關節紅腫變形等各類風濕骨病”;含有不科學的功效斷言和保證,如“風濕骨病全面康復、永不復發”。
三、廣告中標示名稱為“風施克舒筋定痛片”、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55240”的藥品,通用名稱為“舒筋定痛片”,功能主治為“活血散瘀,消腫止痛。用于跌打損傷,慢性腰腿疼,風濕痹疼 ”。該廣告未經批準發布,利用患者名義作證明,如“我今年55歲了,去年我就感覺腰特別疼,帶著腿麻,腰一疼腿就麻,走十幾分鐘腰就疼,服了三天到四天后,就不怎么疼了,服了一個療程之后,腰活動自如,和以前一樣了,吃了第二、第三個療程,買米買面都能拎著走”。
四、廣告中標示名稱為“養心定悸膏”、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43020230”的藥品,通用名稱為“養心定悸膏”,功能主治為“養血益氣,復脈定悸。用于氣虛血少,心悸氣短,盜汗失眠,咽干舌燥,大便干結”。該廣告嚴重篡改審批內容,含有不科學的功效斷言和保證,如“它讓久治不愈的心臟病患者免支架、不搭橋,一盒就變回正常人”、“只要喝上這種黑色黏藥膏,胸悶、氣短、心慌、心悸,幾個小時就管用了”、“國藥養心膏能把頑固心垢化成水,心臟病只要治好了,今后就不會再犯”;利用患者名義作證明,如“這新劑型養心膏是特效藥,輕一點的一盒就能好,重的三盒就能去根,我得心臟病二十多年了,三盒,好了”。
請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據工作職能,繼續加大對藥品、醫療器械及保健食品廣告的監管力度,確保公眾飲食用藥安全。
在此,特別提醒消費者注意甄別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真偽,可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www.cfda.gov.cn)數據查詢中心查詢批準的廣告信息,謹防上當受騙。
附件:
2014年12月份嚴重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匯總表.xls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