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管理,方便參保人員就醫,根據《衢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衢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衢醫保發[2019]47號)文件精神,現將江山市2020年新增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計劃公告如下:
??? 1、江山市城區內新增定點醫療機構計劃表(單位:家)
社區 |
計劃指標 |
西門社區 |
1 ?????? |
東門社區 |
2 ???????? |
南門社區 |
1??????? |
安泰社區 |
1???? |
城南社區 |
1???? |
桐嶺社區 |
2 ?? |
民聲社區 |
1???? |
城北社區 |
2 ??? |
周家青社區 |
1???? |
烏木山社區 |
2 ??? |
文苑社區 |
1???? |
七里社區 |
1 |
江東社區 |
1 |
??? 2、江山市城區內新增定點零售藥店計劃表(單位:家)
社區 |
計劃指標 |
烏木山社區 |
1?????? |
西門社區 |
1?????? |
東門社區 |
1 ? |
安泰社區 |
1 |
周家青社區 |
1 |
城南社區 |
1 |
江東社區 |
1 |
桐嶺社區 |
1 |
民聲社區 |
1 |
城北社區 |
1 |
文苑社區 |
1 |
七里社區 |
1 |
??? 3、江山市城區外定點醫藥機構計劃:
??? 1)每行政村(社區)最多可定點一家醫療機構;
??? 2)鄉鎮按每萬參保人數一家定點零售藥店計算(不足一萬的按一萬計算)。
??? 二、申報條件
??? 申請定點醫藥機構的條件按《衢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衢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衢醫保發[2019]47號)文件要求執行。
??? 三、申報材料
??? 申請定點醫藥機構的材料按《衢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衢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衢醫保發[2019]47號)文件要求提供。
??? 四、申報時間
??? 江山市2020年新增定點醫藥機構申請的受理期限為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0日,請各申請單位于受理期限內將申請材料交至醫保局改革發展與醫藥服務管理科(地址:江山市鹿溪北路238號515辦公室),聯系電話:0570-4119959,逾期不予受理。
??? 五、綜合評估
?? 醫保經辦機構在受理期限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單位的申請條件審核,符合條件的進行綜合評估。綜合評估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是申報資料評估,基準分為30分;第二部分是現場評估,基準分為70分。綜合評估設置基準分100分,合格分為80分。綜合評估人員從衢州市醫保定點評估工作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綜合評估工作由駐江山市醫療保障局紀檢機構負責全程監督。綜合評估內容和標準見附件。
??? 六、結果公示
??? 擬新增的醫藥機構名單在江山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期間無人舉報或舉報經查不屬實,于公示期滿后確定新增定點醫藥機構名單。
江山市醫療保障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