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健康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為有效保障國家生育政策實施,推進健康中國、健康北京2030規劃綱要及行動計劃,營造愛母愛嬰良好氛圍,提高全市婦幼健康安全保障、優質服務和人文關懷水平,滿足廣大孕產婦和兒童健康需求,北京市將在愛嬰醫院建設基礎上,開展母嬰友好醫院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設范圍
獲得北京市愛嬰醫院稱號的助產機構。
二、建設內容
(一)母嬰友好支持
1.健全工作機制,確定婦幼健康工作牽頭部門,建立母嬰安全保障管理機制和母乳喂養促進提升機制。
2.強化能力提升,建立促進母乳喂養知識技能提升的長效培訓機制。
3.重視考核激勵,將母嬰安全主要指標納入產、兒科質量控制和績效考核體系,有改善產、兒科服務質量的激勵機制。
(二)母嬰友好服務
1.保障母嬰安全,持續提升孕產婦和新生兒安全救治與應急保障能力。
2.提供關愛服務,推行自然分娩、鎮痛分娩、陪伴分娩等服務舉措。
3.促進母乳喂養,鼓勵按需哺乳,支持患病新生兒實現母乳喂養。
(三)母嬰友好文化
1.構建友好文化,通過孕婦學校等多種方式,開展促進自然分娩和母乳喂養等關愛母嬰健康教育。
2.尊重隱私保護,滿足孕產婦隱私保護需求,通過滿意度評價等促進服務提升。
3.優化服務模式,利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促進醫療保健服務便捷高效。
(四)母嬰友好環境
1.空間布局合理,實現“一站式”服務, 提供便民咨詢導診。
2.環境舒適溫馨,標識清晰明確,符合婦女兒童活動特點。
3.關注群眾需求,提供適合婦女兒童需求的設施設備,提高舒適感受。
三、工作流程
(一)建設評估
1.機構自評。擬申報機構按照《北京市母嬰友好醫院標準(2021年版)》(附件1)認真組織建設、自查自評。自評結果達到90分及以上者,于8月31日前向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交《北京市母嬰友好醫院申報書》(附件2,蓋章PDF電子版)。
2.區級評估。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轄區申報機構進行評估,擇優推薦1-2家機構參與市級評估(轄區助產機構在10家以下者推薦機構不超過1家),于9月10日前將《北京市母嬰友好醫院推薦表》電子版(附件3)報市衛生健康委婦幼健康處。
3.市級評估。市衛生健康委組織開展評估,確定北京市母嬰友好醫院名單并公布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自2022年起,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轄區相關醫療機構開展母嬰友好醫院申報與評估,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將各區《北京市母嬰友好醫院推薦表》電子版報市衛生健康委婦幼健康處。市衛生健康委組織開展市級評估。
(二)總結推廣
市級組織總結評估,開展經驗交流,向全市推廣母嬰友好醫院建設成果。
(三)動態管理
北京市母嬰友好醫院實行動態管理,定期組織開展評估,不斷擴大母嬰友好醫院范圍。對已建立的母嬰友好醫院開展不定期抽查評估,評估不合格的機構,撤銷其北京市母嬰友好醫院稱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
北京市將促進母嬰健康友好服務納入衛生健康系統“學黨史,悟思想,我為群眾辦實事”重點任務。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從落實“七有五性”、為群眾辦實事和滿足人民群眾公共衛生服務需求的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組織轄區機構申報,推薦優秀機構參與市級母嬰友好醫院評估。
(二)優化服務
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指導轄區愛嬰醫院積極開展母嬰友好醫院建設,不斷擴大母嬰友好醫院覆蓋范圍。建立適應孕產婦和兒童需要的健康服務模式,促進婦幼健康服務能力持續提升,提供規范優質的婦幼健康服務。
(三)示范引領
各母嬰友好醫院要通過開展交流、觀摩、技術培訓等形式,在轄區及全市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堅持以促進人民群眾健康為中心,堅持以孕產婦和兒童為關愛重點,為婦女兒童提供安全、便捷、舒適、友好的服務環境,不斷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服務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