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衛生健康委、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省直醫療機構:
??? 床位是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的基礎指標,也是評價地區衛生健康服務能力的重要標準。為加強我省公立醫院床位資源配置管理,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推動分級診療落實,提出以下意見(以下簡稱本意見):
一、堅持床位配置規劃導向。各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要堅持規劃導向,以屬地具實施效力的區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為綱,原則上未納入規劃的公立醫院床位配置建設項目,不得轉報投資綜合管理部門立項審批。區域床位配置優先向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機構傾斜,向感染、重癥、腫瘤、老年醫學、兒科、精神科等薄弱專科或重點學科傾斜,加強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緊缺床位供給,促進分級診療落地。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增加到7.5張。
二、合理確定床位數量規模。在適度放寬公立醫院床位限制、增加醫療機構床位數量總體規模的同時,嚴控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床位盲目擴張。新設置的縣辦綜合醫院(單個執業點,下同)床位數一般以600-1000張左右為宜;新設置的設區市辦綜合醫院床位數一般以1000-1500張左右為宜;新設置的省辦及以上綜合醫院床位數一般以1500-3000張左右為宜。省、市、縣辦綜合醫院具體床位規模可根據轄區內人口數量及實際需求確定。在符合相關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前提下,專科醫院、中醫醫院的床位規模根據實際需要設置。每個病區床位規模不超過50張。承擔區域醫療中心任務的公立醫院,可根據醫療服務需求適當增加床位規模。原則上,到2025年末,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新增分院區的,每個分院區的床位數量不低于二級同類別醫院最低要求、不高于上述同級綜合醫院床位最高標準,各分院區總床位數不超過2020年末主院區編制床位數的80%。在設置審批三級綜合醫院時,要引導三級綜合醫院提高重癥醫學專業床位規模及占比,合理配置各臨床專科資源。新增三級綜合醫院及其床位應當綜合考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收治病種難度等因素,原則上平均住院日過長的不得新增。
三、提升床位資源使用效率。各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要按照優質、高效、均衡的總體要求,限定總量、盤活存量、控制增量、優化結構,持續提升區域床位資源使用效率。鼓勵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成立住院服務中心,探索打破以科室為單位的床位資源管理模式,對全院床位配置實行統一管理、統籌調配,提高醫療機構床位使用效率。鼓勵醫聯體(醫共體)牽頭醫院與成員單位統籌床位資源,引導康復期、穩定期患者以及術后患者下轉,提升各成員單位尤其是基層醫療機構的床位使用效率。支持醫療機構開展臨床研究和科研成果轉化,推進研究型病房設置相關標準規范制定工作。
四、加強床位配置全程管理。各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要加強屬地床位配置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監管,每年定期對公立醫院床位使用率等重點指標值進行一次評價(評價流程詳見附件1,評分表格詳見附件2,各地可結合實際進行調整),并根據評價結果對當年公立醫院床位增減配置等事宜給出明確意見建議,規范引導公立醫院進行床位動態調整。醫療機構開放床位數與核定床位數應當基本保持一致。允許公立醫院在保障醫療質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據醫療服務需求適當增加開放床位,原則上實際開放床位數不超過核定床位數的115%。各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對公立醫院床位配置進行動態調整后,要及時向社會公開,指導其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變更登記手續。省衛生健康委和省中醫藥局將對各地醫院床位資源配置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和隨機抽查,定期掌握各地每年一次評價的開展情況,對屬地床位資源配置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的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審批部門進行通報,必要時約談相關單位主要領導。
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為5年。如有政策調整,將及時更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