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級以上市衛生計生局(委):
為進一步推進全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做細做實,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國衛辦基層函〔2018〕209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委組織制定了《2018年廣東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督導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
2018年4月16日
(聯系人:曾卓維、余馥佳,聯系電話:020-83134335、83134347)
2018年廣東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督導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做實全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國衛辦基層函〔2018〕209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對各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進行督導,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導范圍和樣本選擇
(一)全省 21個地級市全覆蓋。
(二)每個地級市選取 2個縣(市、區),其中推薦一個,隨機抽查一個;每個縣(市、區)抽查一個基層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F場督導的機構由督導組到達督導縣(市、區)現場隨機抽取確定。
二、督導形式
采用各地市自查、地級市交流督導、省級抽查復核相結合的方式,通過查閱資料、現場核查、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全省各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進行一次現場大督導。
三、督導組人員
(一)交流督導。共安排21個督導組,每個督導組由相關地市安排4-5名基層骨干專家組成,負責督導1個地級市(具體安排詳見附件1)。各地市派出的督導組由派出地級市衛生計生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組長(廣州、深圳為處級或以上),抽調參加督導的業務骨干,包括地市、縣(市、區)衛生計生局熟悉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同志、工作扎實成效好的基層醫療機構負責人、家庭醫生團隊業務骨干等。其中,抽調到欠發達地市的珠三角專家各1人(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珠海)為組內首席專家,負責組內培訓和指導。
(二)省級抽查復核。從相關地市抽取專家組成,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督導內容
參照國家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廣東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現場督導操作表》(詳見附件2)。主要內容包括:
(一)組織管理。包括機構組織、工作方案、制度建設、人員配置、宣傳公示等。
(二)績效考核。包括績效考核、簽約服務量使用等。
(三)工作開展情況。包括簽約協議完整率、簽約服務動態管理、團隊服務記錄、簽約醫生預約就診率、雙向轉診、預約服務、簽約老年人、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簽約服務簽約率、簽約服務核實簽約率等。
(四)實施效果。包括高血壓患者血壓控制率、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簽約對象知曉率、簽約對象滿意度等。
(五)工作亮點。各地市在簽約服務費、落實有償簽約服務、激勵機制、內涵建設等方面的特色創新。
五、組織實施
(一)自查階段(2018年4月25日前)。各地市衛生計生局(委)組織轄區所有縣(市、區)、基層醫療機構,按照督導內容,進行一次質量自查。
(二)交流督導階段(2018年4月25日-5月20日)。各地市衛生計生局(委)組織督導組進行交流督導。
(三)省級抽查復核階段(2018年5月20日-30日)。省衛生計生委組織督導組進行抽查復核(具體抽查地級市以及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四)督導情況通報(2018年5月30日-6月10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需提前報送的現場督導有關資料。
1.各級基本數據表(見附件3),以上數據一旦提交,不得隨意改動,督導專家現場不收取填報表。各級填報表若不能按時提交,現場指標復核視為0分。
2.各地市推薦出一個被督導縣(市、區)名單、被督導地市及縣(市、區)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派出的交流督導組專家名單(見附件4)。
3.被督導縣(市、區)抽查到的基層醫療機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人員名冊(見附件5,此項現場提供)。
以上資料于4月20日前報送省衛生計生委基層指導處電子郵箱(gdjczdc@163.com),聯系人:曾卓維,余馥佳 聯系電話020-83134335.。
(二)做好督導各項準備。
請各被督查地市配合做好交流督導的有關安排和協調工作。交流督導的地市雙方需及時溝通,確定具體督導日程和有關事宜?,F場督導時,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和被督導的基層醫療機構需安排負責和熟悉相關工作的人員在場,配合督導專家進行現場督導。
(三)報送交流督導報告。
請各地市交流督導組于督導結束后5個工作日(即5月30日前),由督導組全部成員簽名后,電子版及紙質版掃描報送督導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工作亮點、存在主要問題、總分等)至省衛生計生委基層指導處電子郵箱。
(四)嚴格遵守接待要求。
現場督導要輕車簡從,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有關紀律。交流督導組人員食宿費和交通費由派出地市負責,請各被督查地協助安排現場督導期間的當地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