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91號),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擬于2021年12月中下旬召開《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人員
聽證會參加人員共19名,其中:人大代表2名、政協委員2名、定點醫療機構代表2名、定點零售藥店代表2名、群眾代表5名、醫保經辦機構相關人員2名、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相關處室人員4名。
二、產生方式
(一)聽證會群眾及企業代表采取自愿報名的方式,按報名先后順序產生,報名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同意公開必要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職業等);
3.有一定的調查研究、分析問題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4.能夠客觀發表意見,并能按時全程參加會議;
5.遵守聽證會各項紀律和注意事項。
(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由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邀請參加。
(三)醫保經辦機構相關人員、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相關處室人員等由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根據規定委托相關部門推薦產生。
三、報名方式
有意參加者請于12月20日前,將本人身份證掃描件和《聽證會代表報名表》發送到nmgylbzj@163.com郵箱或傳真到0471-6606324。
聯 系 人:劉耘沁
聯系電話:0471-660626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53號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602室
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