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區直各部委辦廳局,各人民團體、直屬事業單位,中央駐寧各單位,各大型企業:
??? 《關于開展縣域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已經自治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1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開展縣域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
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更好滿足群眾醫療健康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3號)和全國縣域綜合醫改現場會安排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開展縣域公立醫院(含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以下簡稱縣域綜合改革試點)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公平可及、群眾受益作為改革出發點和立足點,創新縣域醫療衛生服務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提升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構建分級診療、合理治療和有序就醫新秩序,著力增強群眾的就醫獲得感、健康幸福感。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健康優先。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將促進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辦好人民滿意的醫療衛生事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堅持重心下移、關口前移。以基層為重點,醫防結合,統籌城鄉醫療衛生資源,推動醫療健康服務從以治療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
堅持縣鄉融合、鄉村一體。創新縣域醫療衛生資源組織形式和供給方式,實施集團化管理、一體化運營,實現縣域資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標同質、服務優質高效。
堅持統籌規劃、雙向選擇。根據縣域醫療衛生資源結構和群眾看病就醫需求,統籌規劃,科學布局,組建雙向選擇、自愿結合的緊密型醫共體。
堅持管辦分開、放管結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醫療健康治理方式,從直接管理轉向行業監管,強化政策法規、行業規劃、規范標準的制定和對醫院的監督指導職責,落實醫療衛生機構經營管理自主權。
(三)工作目標。2019年,在5個地級市各選1—2個縣(區)開展縣域綜合改革試點。2020年,縣域綜合改革在全區全面推開,建立區域一體、上下聯動、信息互通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層就診率達到65%,縣域就診率達到90%。
二、試點范圍
銀川市永寧縣、西夏區,石嘴山市平羅縣,吳忠市鹽池縣,固原市彭陽縣,中衛市中寧縣。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政府辦醫職能
1.健全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工作機制。堅持優化、協同、高效的原則,試點縣(區)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按照自治區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要求,統籌醫療健康集團的規劃建設、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監督等重大事項。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主任由縣(區)委書記或縣(區)長擔任,辦公室設在衛生健康部門,重點履行醫管委辦公室職責,加強行業監管。
2.組建醫療健康集團。以試點縣(區)人民醫院為龍??頭,縣域內其他縣級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成員,組建醫療健康集團,實行人員、資金、業務、信息、藥械“五統一”管理,形成集管理、服務、發展、利益、責任“五位一體”的?緊密型醫共體。醫療健康集團的院長為集團法定代表人,原所屬醫療衛生機構法人資格、單位性質、人員編制和身份、經費渠道、工作職責、優惠政策、原有名稱不變。醫療健康集團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管理,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和年度目標責任制。
3.加強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對政府或集體辦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納入醫療健康集團管理;依照規劃應設置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而未設置的,逐步由醫療健康集團負責延伸服務,其人員調配、藥械采購、業務經營、財務管理和績效考核等由醫療健康集團統一管理。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完善設施設備,改善鄉村醫療條件和就醫環境。
4.加強醫聯體建設。醫療健康集團要與上級三級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組建多種形式的醫聯體。自治區三級醫院要采取派駐、遠程會診、人才共享、技術支持、檢查檢驗互認、處方流動、服務銜接等方式,重點幫扶提升縣域醫療健康集團服務能力與水平。
5.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在保證醫保基金可承受、總體上群眾負擔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合理提升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逐步提高醫療收入中技術勞務性收入的比重。加強對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的跟蹤評估,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6.實行醫保總額打包付費。進一步發揮醫保的杠桿作用,試點縣(區)按照“總額管理、結余留用”的原則,引導醫療健康集團合理診治,主動做好預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提高醫保基金使用績效。醫療健康集團醫保總額由醫保經辦機構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綜合考慮服務人口數量、服務質量等因素,采取“總額預算、按季預撥、年終結算”的方式,按集團各單位前三年實際支付醫保資金情況綜合確定打??包付費總額。按規定完成醫療服務量后,醫療健康集團醫保結余資金,可由醫療健康集團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合理使用。
7.建立藥械供應保障新機制。在優先采購使用基本藥物的前提下,實行縣、鄉、村三級統一目錄、統一議價、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結算。建立醫療健康集團門診藥房??和社會藥店聯動保障供應機制,在實現藥品銷售可追溯和醫保系統無縫對接的基礎上,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電子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統籌開展醫療健康集團藥事管理,提升服務管理效率,促進藥品耗材合理使用。
8.完善財政投入政策。根據醫療健康集團發展需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科學調整財政投入方式。縣鄉醫療衛生??機構整合組建醫療健康集團后,繼續按照原渠道足額安排醫??療健康集團成員單位的財政投入資金。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公益一類予以保障,收入分配按照公益二類管理和運行。
(二)建立醫療健康集團管理新機制
1.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完善醫療健康集團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權責清晰、管理科學、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督有力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注重發揮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監督作用。
2.加強醫療健康集團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把加強黨建工作貫穿醫院改革發展的全過程。
3.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設立醫療健康集團??黨委,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縣級公立醫院執行縣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等政府辦醫機構的決策,具有人事管??理權、副職推薦權、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權、年度預算執行權等運營管理自主權。完善醫療健康集團內部決策和制約機制,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點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實行院長辦公會、集團黨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并按規定程序執行。同時,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
(三)建立醫療健康集團運行新機制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現有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由醫療健康集團統一管理、統一使用、統一調配,人事調整情況報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批。新進在編人員戶籍關系可留在醫療健康集團牽頭醫院所在地,人事檔案由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嚴格執行在鄉鎮衛生院服務6年的規定。建立靈活的選人用人機制,逐步實行編制、崗位“縣管鄉用”,規范鄉鎮衛生醫療機構崗位管理,吸引專業技術人才向基層流動。醫??療健康集團人員實行全員崗位管理,按照按需設崗、按崗聘用、竟聘上崗、人崗相適、崗變薪變、崗變聘用合同變的原則,推進合理輪崗、有序流動、統籌使用。對能力強的村醫可破格使用,實現集團人才盤活優化、能上能下。
2.落實經營管理自主權。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充分落實醫療健康集團在人員招聘使用管理、內設機構、崗位設置、中層干部聘任、內部績效考核和收入分配、醫務人員職稱評聘、醫療業務發展等方面的自主權,優先保證基層??用人需要,在薪酬、職稱評聘和職業發展等方面,優先向基層傾斜。醫療健康集團補充事業編制人員以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為主,按照國家和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補充備案人員參照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法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自主設置崗位條件,自主公開招聘。招聘的備案人員經主管部門核準后依法依規簽訂勞動合同,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支持醫療健康集團自主開展衛生系列職稱評審工作,對不具備評審條件的醫療健康集團,可委托自治區衛生系列職稱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3.改革薪酬制度。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的要求,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財政部門合理確定醫療健康集團績效工資總量和薪酬水平,可突破區內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調控水平,逐步調整到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調控線的2.5倍,最高不超過3倍。醫療健康集團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進行自主分配。績效工資分配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考核結果發放,可采取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和辦??法。重點向關鍵和緊缺崗位、高風險和高強度崗位傾斜,向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和作出突出貢獻的醫務人員傾斜,向急需且人才短缺的專業傾斜,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鼓勵對醫療健康集團負責人實施年薪制。
4.成立管理中心和業務中心。組建醫療健康集團人力資源、財務管理、醫保和信息化等管理中心,對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相關工作實行統一管理,所屬醫療衛生機構不再設置相關科室。整合建立醫療健康集團醫學檢驗、放射影像、消毒供應、藥品供應保障、公共衛生等業務中心,統一調配醫技資源,實現區域資源共享,提高現有資源使用效率。
5.健全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制定醫療健康集團的績效考核評價標準,以公益性為導向,突出職責履行、醫療質量、費用控制、運行績效、財務管理、人才培養、醫德醫風和群眾滿意度等考核指標,加大基層服務能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簽約、健康促進、健康扶貧等體現公益性考核指標權重。考核結果與醫療健康集團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以及院長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健全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醫療費用增長調控機制,推廣臨床??路徑管理,遏制藥品耗材不合理使用和過度檢查檢驗等行為。
6.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利用自治區搭建的全區一體化健康信息平臺,實現縣鄉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醫療保險、簽約服務、分級診療等信息互聯互通,以信息化助力“五統一”管理。推行“互聯網十分級診療”,重點推進遠程影像、遠程心電、遠程會診等服務。建設縣域預約轉診系統,提供預約診療、雙向轉診等服務。醫療健康集團開通微信公眾號和手機APP,使患者通過手機就能享受??到預約掛號、在線支付、查看檢驗報告、了解健康知識等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取“基層檢查十上級診斷+區域共認”服務模式,讓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切實增強患者的就醫獲得感。
(四)推動分級診療制度落地
1.提升縣級醫院綜合服務能力。落實縣級醫院功能定位,按照國家規定的縣醫院(含中醫醫院)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突出人才、技術、重點專科等核心競爭力建設,大力推廣臨床微創技術,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創特色,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醫療服務能力,有效落實縣域居民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危急重癥救治及疑難病轉診任務,推動縣級醫院全面實現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信息化管理。
2.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健全完善人才培養和激勵機制,推動縣域醫療健康集團人員、技術、服務向基層流動,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專家工作室和專家門診,推廣中醫藥綜合服務,促進基層首診。
3.提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以重點人群為主,以基本醫療、公共衛生服務為基礎,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提高簽約服務水平和覆蓋面。推行“1+1+1”組合簽約服務模式,鼓勵引導縣域內醫療健康集團專科醫生、公共??衛生醫生積極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并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指導。推進基于“互聯網+”的“專科十全科”結合??型家庭醫生團隊服務,通過動態健康管理應用、線上線下診??療服務等拓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涵。積極拓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移動信息終端應用,依托互聯網信息技術手段,搭建家庭醫生服務團隊與簽約居民的交流互動平臺,改善居民簽??約服務感受。建立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績效評價機制,發揮簽約服務費激勵引導作用,將參與簽約服務的專科醫生、公共衛生醫生納入基層簽約服務費績效分配。
4.完善雙向轉診機制,實現區域協同聯動。按照“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要求,發揮整合型醫療健康集團資源有效協作和集約化優勢,建立內部穩定的技術幫扶和分工協作關系,科學制定醫療機構常見病雙向轉診指南,規范雙向轉診流程,建立縣級醫療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之間的雙向轉診通道,尤其是對急、危、疑難、重癥轉診患者要建立綠色通道,讓轉診患者享受到連續、快速、優質的醫療服務。同時,逐步增加縣級醫療機構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醫療機構轉診的人數,鼓勵上級醫院出具藥物治療方案,在下級醫院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治療,引導患者在基層就近就醫。
(五)堅持預防為主,規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1.發揮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作用。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負責同志擔任醫療健康集團的副職,發揮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等方面的專業優勢,將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層一線,使預防與醫療融合發展,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基層工作,提升基層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2.強化公共衛生服務。組織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為居民提供健康管理、健康促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升群眾健康素養和防病意識,減少疾病發生。
(六)支持中醫、婦幼事業發展
加強中醫醫療機構建設,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強化中醫醫療人才隊伍建設,對照中醫藥服務評價指標,全面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和兒童醫院產科、兒科建設,保障婦女、兒童健康。
四、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8年12月底前)。研究制定配套政策,部署縣域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主要任務分工,組織開展政策宣傳及業務培訓。
(二)啟動實施階段(2019年1—6月)。全面開展縣域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重點改革任務方面實現突破,形成成功經驗,為全區推進提供示范。
(三)深入推進階段(2019年7—12月)。對縣域綜合改革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和評估,鞏固改革成果,健全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公平性和服務效率、服務質量,使群眾就醫獲得感普遍增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試點縣(區)是推行改革的責任主體,要把縣域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作為重要民生事項,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抓改革、抓推進、抓落實,盡快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建立督查、指導、考核和問責機制,確保各項任務有效落實。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完善配套政策。衛生健康部門要強化組織協調,完善考核機制,加強督導落實,做好經驗總結和推廣工作。編制部門要加強動態編制管理。醫療保障部門要完善醫保支付、醫藥價格改革政策,并建立動態調價機制;完善醫保服務協議管理,將監管重點從醫療費用控制轉向醫療費用和醫療質量雙控制,確保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全面推開醫保智能監控工作,實現醫保費用結算從部分審核向全面審核轉變,從事后糾正向事前提示、事中監督轉變,從單純管制向監督、管理、服務相結合轉變。財政部門要落實財政補助政策,改革財政補助方式,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公益一類予以保??障,收入分配按照公益二類管理和運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結合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完善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試點縣(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敢于碰硬,攻堅克難,加強部門聯動、政策聯動、業務聯動,合力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三)落實政府投入。試點縣(區)要按照“改革財政補助方式,調整資金使用方向,保證投入規模不減”的思路和“建設靠政府,運行靠服務”的原則,積極探索將財政補助方式由按人頭或床位補助逐步變為按項目補助。按照區域衛生規劃,重點加大對醫院基本建設及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以及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農、支邊公共衛生服務等方面的財政投入。
(四)強化監督管理。強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監管職能,加強對醫療健康集團經濟運行和財務活動的會計監督和審計監督。加大醫療健康信息公開,建立定期公示制度,運用信息系統采集數據,重點公開財務狀況、績效考核、質量安全、價格和醫療費用等信息。充分發揮醫療衛生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監督和職業道德建??設,引導醫療衛生機構依法經營、嚴格自律。探索對醫療健康集團進行第三方評價,強化社會監督。
(五)加大評估考核。自治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制定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突出職責履行、費用控制、運行績效、財務管理、成本控制和社會滿意度等考核指標,定期組織開展醫療健康集團績效考核以及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
(六)做好宣傳引導。試點縣(區)要加大宣傳力度,正確引導輿論,加強政策解讀,推廣試點經驗,讓人民群眾和醫療衛生人員充分了解縣域綜合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