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實施意見》(粵醫保發〔2021〕40號)和《云浮市醫療保障局轉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2024年“雙通道”和單獨支付藥品范圍的通知>》(云醫保函〔2023〕4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關于修訂<云浮市關于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實施細則>部分條款的通知》,現就該文件解讀如下:
??? 1.為什么要制定文件?
??? 答:《云浮市醫療保障局 云浮市衛生健康局 云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云浮市關于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實施細則的通知》(云醫保發〔2021〕37號)到2024年底到期,根據《云浮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浮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云府〔2022〕2號)規定,結合省醫療保障局有關工作部署,需要對云浮市醫療保障局、云浮市衛生健康局、云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的《云浮市關于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實施細則》部分條款進行修訂。
??? 2.文件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 答:文件的主要內容有以下三個方面。一、第一點總體目標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修改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二、第二點確定“雙通道”管理藥品范圍之“‘雙通道’藥品范圍按照《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雙通道”管理藥品范圍(2021年)>的通知》(粵醫保函〔2021〕282號)執行”修改為“‘雙通道’藥品范圍按照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發文公布的廣東省‘雙通道’藥品范圍執行”。三、第九點實施“雙通道”管理之“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止”修改為“本《細則》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到2027年12月31日止”。
??? 3.執行文件后有哪些影響?
??? 答:“雙通道”藥品范圍更新至523種,其中“協議期內國家醫保談判藥品”397種,“競價藥品”33種,“常規藥品的原國談藥”93種,實施有效期到2027年12月31日。執行文件后,將有力促進國家談判藥品落地使用,并為參保群眾帶來更加便捷的購藥體驗。
??? 4.文件的適用對象是哪些?
??? 答:文件適用參保人、定點醫療機構和“雙通道”零售藥店。
云浮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