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 根據《蘇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蘇醫保辦〔2019〕52號)有關規定,現就常熟市2020年度零售藥店申請納入醫療保險協議管理工作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 一、申請時間
??? 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8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 二、申請對象
??? 注冊地在常熟市的零售藥店。
??? 三、申請條件
??? 2020年度零售藥店申請納入醫療保險協議管理應具備以下條件:
??? 1.具備《蘇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蘇醫保辦〔2019〕52號)中規定的條件。
??? 2.應持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和與之對應的《營業執照》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證書。
??? 3.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為本單位職工全員參保,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 ? 4.符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設定條件。配備2名及以上具有執業或從業藥師執業資格且在職在崗的專業人員。
??? 5.經營藥品品種(不包括中藥飲片)不少于1000種,并具有及時供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的能力。
??? 6.醫院內設零售藥店銷售價格不高于醫院藥品價格。
??? 7.單位法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無嚴重失信行為。
??? 8.無因違法違規被解除醫保服務協議未滿36個月的情形。
??? 9.無國家和省、市規定的不得申請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的情形。
??? 四、受理地點
??? 符合申請條件的零售藥店自愿向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地址:常熟市香山北路9號政務服務中心6樓613辦公室,醫工生稽查管理科,咨詢電話:52711041。
??? 五、申請流程
??? 1.材料受理:申請單位需向市醫保中心遞交《常熟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協議管理申請表》(附件1)及填表說明中所列相關材料、協議管理的相關電子文檔(格式詳見附件2、附件3)。材料不齊全或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市醫保中心應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補正材料。申請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并且材料齊全且符合申請條件的予以受理,否則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 2.材料審核:市醫保中心通過資料審查、函詢相關部門意見等形式對零售藥店申報材料和信息進行審核,并對零售藥店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的信用狀況進行評估。
??? 3.現場評估:對已受理的零售藥店依據《常熟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現場核查表》(附件4)進行現場測評。根據材料審核及現場評估結果確定擬新增協議管理的定點零售藥店公示名單。
??? 4.社會公示:擬新增協議管理的定點零售藥店名單通過中國常熟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hangshu.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且查實不符合協議管理條件的,不納入醫保協議管理。
??? 5.協議簽約:市醫保中心與入選的零售藥店進行平等溝通,協商談判,開展業務培訓,組織考試,擇優與零售藥店簽訂服務協議。
??? 六、其他事項
??? 1.本次申請納入協議管理的零售藥店應符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設定的條件,申請過程任一環節發現存在經營場所不獨立、營業面積不符合要求的,視作自動放棄本次協議管理申請。
??? 2.現場核查時,零售藥店應至少有1名執業藥師或從業藥師在崗,否則視作自動放棄本次協議管理申請。
??? 3.本次申請納入協議管理的零售藥店,以申請時間為準,需保持有關資質的穩定性。凡上述“申請流程”五個環節中任一環節,與申請遞交時單位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視作該藥店自動放棄本次協議管理申請。
??? 4.協議簽約環節中,零售藥店需按規定參加業務培訓及考試,未按規定參加培訓及考試不合格者(不合格者僅有一次補考機會)視作自動放棄本次協議管理申請,不予簽訂醫保服務協議。
??? 5.零售藥店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如實填報相關執(營)業信息與申報資料,不得弄虛作假。如發現虛構、篡改材料等不誠信行為的,視作自動放棄本次協議管理申請。
??? 6.零售藥店申請納入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協議管理工作的過程和結果公開,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52711041(醫工生稽查管理科)。
常熟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