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湖州市局南太湖新區分局堅持落實“四個最嚴”的要求,持續保持“嚴”的總基調,堅持標本兼治,嚴格依法行政,強化日常監管,深化專項整治,不斷提升監管能力,有序推動醫療器械監管工作開展,確保轄區人民用械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動執法人員121人次,檢查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59家次。
??? 一是加大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監督檢查。組織轄區內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開展自查自糾。開展現場檢查,要求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切實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學習貫徹相關法律法規,杜絕不合格醫療器械流入市場。共出動執法人員121人次,檢查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59家次。檢查發現主要問題有質量文件缺失、部分倉儲器械超出使用期限、未能建立有效的追溯體系等。對涉及的11家企業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
??? 二是組織《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知識培訓。為貫徹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適應新形勢下醫療器械監管工作需要,進一步提升醫療器械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湖州市局聯合南太湖新區分局組織開展《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培訓,轄區內二類、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共計140余人參加現場培訓,要求所有醫療器械經營單位對標對表自查。
??? 三是開展醫療器械監督抽樣工作。高度重視抽樣工作,明確專人并加強其對醫療器械抽樣相關要求的學習,嚴格按照湖州市局下發的抽驗工作計劃和抽驗方案技術要求進行抽樣。本著監檢結合的原則,抽檢同時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管理、購進驗收、儲存養護、索證索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范醫療器械經營行為。全年共計抽檢16批次,涉及6家經營使用單位。
??? 四是加強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強化執法震懾,對使用單位從非正規渠道購進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超過保質期限的醫療器械、未經許可生產經營醫療器械、未經注冊生產經營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已對2家醫療機構以使用過期失效的醫療器械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