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紹興市醫療保障局出臺了《紹興市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紹市醫保〔2024〕40號),現解讀如下:
??? 一、政策背景
??? 為規范長期護理保險(以下簡稱“長護險”)護理服務管理,提高護理服務質量,根據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廣泛、充分征求意見后,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于11月1日出臺了《紹興市政策性長期護理保險實施辦法(試行)》。
??? 二、文件依據
??? 《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服務機構定點管理辦法 (試行)》(醫保辦發〔2024〕21號)長期護理保險護理服務供給規范(浙江省地方標準DB/T2430-2022)和《紹興市構建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障體系實施方案(試行)》(紹政辦發〔2024〕17號)。
??? 三、主要內容
??? (一)護理服務內容
??? 長護險護理服務內容是指為長護險待遇享受人員提供的具體護理服務項目,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服務。長期護理服務項目中基本生活照料類分為六大類,共42項。分別為清潔衛生類、營養攝取類、排泄護理類、移動舒適和安全護理類、生命體征觀察與護理類、用藥指導類。
??? (二)護理服務供給
??? 定點護理機構是指依法成立,經審核合格后與各級醫保經辦機構簽訂長期護理保險服務協議,為參保人員提供長期護理服務的養老機構、醫療機構或者業務范圍包括養老服務、照護服務或者護理服務的其他服務機構。
??? 長護險護理服務對象為經醫療機構或康復機構規 范診療、失能狀態持續6個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通過評估認定符合重度失能標準的長護險參保人員。
??? 提供機構護理需在長護險護理服務專區提供24小時無間斷服務;提供居家護理每 次實際上門服務時間應不少于60分鐘,每周上門服務次數應不少于2次。
??? 定點護理機構應制定服務計劃,該計劃需由長護險待遇享受人員本人或監護人、委托代理人簽字確認。
??? 定點護理機構專職提供長期護理服務的人員應至少符合以下一項條件:執業醫師、護士、長期招護師、養老護理員、醫療護理員。
??? (三)護理費用結算
??? 失能人員在定點護理機構接受長期護理服務,發生符合規定費用,納入長護險支付,并由定點護理機構記賬按月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其余費用由失能人員自行支付結算。
??? 出現停止接受定點護理機構的長期護理服務的;因中斷或終止參保,被停止享受長護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在該定點護理機構接受每天24小時連續護理服務滿1個月的或定期上門服務滿1個月的;逢結算年度等情形的應及時與定點護理機構結算費用。
??? (四)護理服務質量管理規范
??? 定點護理機構提供護理服務時,應規范操作,保證服務質量。提供的護理服務時間以及頻次應不低于《紹興市長期護理的生活照料類護理服務時間及頻次標準》要求,服務標準按照《紹興市長期護理的生活照料類護理服務要求》執行。
??? 提供居家護理服務的定點護理機構,應為每名長護險待遇享受人員配置藍牙信標設備,在長護險信息系統內做好登記工作。護理服務人員每次服務開始前和結束后需進行打卡簽到,并如實記錄所提供的服務項目。
??? 定點護理機構應根據長護險護理服務時間標準確定本機構的價格標準,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和費用清單制度。
??? (五)護理服務監督檢查
??? 由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按照定點護理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考核辦法和服務協議等對定點護理機構開展檢查。
??? 經辦機構發現定點護理機構的護理服務行為存在違規現象或護理服務費用結算存在問題的,應根據嚴重程度采取下列措施:
??? (一)限期改正,約談有關負責人。
??? (二)對于拒不改正的定點護理機構,可中止護理服務協議。 中止協議期間,定點護理機構發生的長護險護理服務費用不予支付,不得新增長護險護理服務對象。
??? (三)對不符合定點服務協議要求的機構可解除服務協議。
??? (四)因定點護理機構違反定點護理協議造成長護保險基 金損失的,經辦機構應按規定追回基金損失并作出相應處理;需 行政處罰的,應提交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處理;涉及其他行政部門職責的,移交相關部門;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 解讀機關:紹興市醫療保障局
??? 解讀人員:王佳、朱文祥
??? 聯系方式:89115816